當獎賞變成條件,孩子就看不到父母真正的愛了(下)


成長,需要內在的生機,即認為「自己可以」的這份勇氣與自信。

這是無論是用獎勵給予愛,還是用懲罰撤回愛,都無法催生出來的內在驅動力。

那如何做,才避免「有條件的養育」對孩子的傷害呢?

科恩教授給出了辦法:向孩子傳達一種,不含評價意義的正面態度。

這既可表達我們的認可,也能保護好孩子的內在動機,讓他發自內心地做出一些好表現。

① 捕捉興趣點,喚醒內驅力

教育講究因材施教,讓愛好畫畫的孩子肆意塗鴉,比逼著他們用鉛筆替代畫筆去做計算題,更讓孩子投入其中。

觀察孩子的興趣愛好,切實的點燃內部動機,用行動鼓勵孩子在感興趣的事情上發揮特長。

「正面強化」是用開放式的積極引導,激發孩子對事情本身的興趣。

② 發揮精神獎勵的激勵效果

德西效應認為,過度的獎勵會損耗個體持久的熱情。但並非因此就不能獎勵孩子,轉換形式和方式,用合理的鼓勵,可以降低孩子的抵觸心理,激勵行動熱情。

例如,當孩子練琴時,「彈一首曲子獎勵一顆糖」,不如換成正向言語激勵來誇獎他:「雖然曲子有點難,但我看到你克服恐懼,成功把它拿下了!我為你這份堅持感到驕傲。」

心理學家威廉·傑姆士曾說:

「人性最深層的需要就是渴望得到別人欣賞和讚美。」

比起物質獎勵,精神上的鼓舞會更能激發孩子的內部動力。注視著孩子雙眼,面帶微笑的鼓勵,會讓激勵值翻倍。

③ 引領價值觀,控制獎勵頻次

物質獎勵也可以有,但盡量圍繞孩子的生活學習展開,例如獎勵愛看書的孩子一套他期待的圖書,為愛運動的孩子購置運動器材,讓孩子看到你愛他所愛,如他所願。

獎勵要把握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

同時,讓下一次的獎勵不確定會「發生在什麼時候,因為什麼事情」,永遠讓孩子意想不到,使他充滿期待。

孩子才會感受到——

父母並非因為某件事的結果而獎勵他,而是獎賞他的主動性、自制力等積極品質和態度。從而體驗到「自己也能做好」帶來的成就感和愉悅感。

教育無他,唯「激發孩子內心的小宇宙」。

比起用獎勵為餌,拉著孩子往前沖,不如讓孩子找到願意為之奔跑的目標。

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在賽道旁給他加油打氣、做好後勤,然後看著他一騎絕塵,在視線里越跑越遠,跑出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