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遲歸的孩子受到父母嚴肅的訓誡,父母把怒氣發泄在孩子身上,是因為恐懼和擔心。看到孩子安全回家,不但不摟在懷裡疼惜,反而要責怪孩子,因為他們的不小心、不懂事讓父母擔心了。孩子不明白事理,當然要教訓他,和他說清楚。但是,任何多餘的情緒、過度的責罰,都是發泄自己的怒氣的表現,不是真的為了讓孩子學習和成長的。
人,最大的危機,就是不知道自己有「病」,往往想找替罪羔羊來責怪,讓自己的自我感覺良好一點兒。畢竟,指責別人,認為都是別人的錯才造成這個情況,比承認自己錯誤要容易得多。

在我們的生命中,為了滿足私心私利而用其他美好的說辭來包裝的情景很多。夫妻之間,以愛之名要求對方做到自己滿意的程度,一旦有所差池便指責對方不夠在乎自己。親子之間,更是對孩子細數自己諸多付出,希望孩子能做到自己所要求的程度,否則便是叛逆。
我們總是說「唯有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不求回報的」,真的是如此的嗎?
這世上並沒有不求回報的愛,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本能的,純粹的,但卻並不是無私不求回報的。父母也存在私心,渴求回報,那一份回報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年少時用成績、長大後用孝心來作為報道。這其實不過是在滿足父母內心的虛榮心。

想要治好這種「病」,首先要為自己的情緒負責,知道這個情緒的來源,就像對待晚歸的孩子,當下是先讓孩子明白自己的擔心和晚歸的危險重要還是指責孩子晚歸重要?先懂得如何安撫自己內心的小獵豹,再去處理繼激發你不良情緒的事情,才是為自己人生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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