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強求,才是人生的幸福

蔡崇達在《皮囊》里寫有一段話:「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應當把大部分時間放在提升自己上,剩下的順其自然,對任何人不抱有過分期待,沒有期待就一定不會失望,能得到的就當驚喜,得不到的也是常態。」

當一個人能夠把時間放在自己喜歡和有用的事情上,就是懂得了不消耗自己,不浪費時間,就會覺得順其自然的活著,不強求,才是人生的幸福。

而人的幸福,無非就是兩件事兒:一是做自己擅長而且喜歡的事兒,第二是和自己喜歡而且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

做自己喜歡的事成就的事業和人生價值,而與自己喜好和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是感受生活的美好,感情的浪漫。

既然活著,那就要讓自己活的幸福一些,不要做無謂的事情來消耗自己,只有做自己喜歡的事,和自己喜歡而且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這才是真正的的幸福。

這世上從來不缺少幸福,只有不懂生活的人,不懂珍惜和感恩,也就無法從外界獲得感受,從內心散發出溫暖,也就無法感知幸福的存在。

毛姆說:每個人都有為夢想努力的自由,這並不決定於你的出身或你是否有天賦,而取決於你的心——隨心而行,不負此生,你我皆有可能。」

只要我們對生活和感情不失去熱情,那麼,生活之中用心對待和感受,春花秋月,夏蟬冬雪,四季更替之間,不讓自己碌碌無為,不懂得深愛,也就不會木然老去。

忙忙碌碌是一輩子,冷漠的活著,讓自己不開心也是一輩子,愛著點什麼讓自己活得幸福快樂也是一輩子。

汪曾祺說:「一定要愛著點什麼,恰似草木對光陰的鐘情。」

正是因為生命中有熱愛,有真愛,才能讓自己不斷地去追尋美好,讓生命煥發出燦爛的光彩。

其實,一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別人,也無需向別人證明自己,而是為自己而活,而不是為活著以外的東西活著。

那就是讓自己在喜歡的事情里實現自我,按照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喜歡著,愛著,就是實現了生命自由和人生幸福。

人生苦短,何必要為難自己,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工作和生活,擁有愛的資格也被愛著,如此就好。

人這一輩子要和舒服的人一起,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而不是一味地逃避和抱怨,更不要不注重現實,追求一些喜歡的東西。

做好自己,取悅別自己,不要等到晚生命老去的時候,因為碌碌無為,因為沒有深愛過,而後悔終身。

最近,也是在偶然之間讀到一句話,被這句話治癒了:「你不一定非要活成玫瑰,你願意的話,做茉莉雛菊,做向日葵,做無名小花,做千千萬萬,只要你樂意,都可以。」

人生之中就要有自己的美麗,自然之中,雖然玫瑰固然艷麗,但雛菊也是清麗可人,無論在何種環境下,只要自己願意,不放棄自己的熱愛和深愛,最終會活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樣子。

正如人們所說:「把時間分給睡眠,分給書籍,分給運動,分給花鳥樹木和山川湖泊,分給你對這個世界的熱愛,而不是將自己浪費在無聊的人和事上,當你開始做時間的主人,你會感受到平淡的生活中,噴涌而出的平靜的力量。」

所以,不要將時間浪費在無聊的人和事上,讓那些跟自己幸福快樂無關的東西消耗生命。

而是去做自己喜歡和應該做的事情,把有限的時間利用好,保持內心的熱愛,去看自己喜歡的風景,愛自己愛的人,與喜歡自己的人結交,去愛值得愛的人,讓自己開心快樂,才是尋常日子裡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