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學會敢於表達自己的需要
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好像我們直接地提出自己的需要是一直自私的表現;所以我們面對自己的需要,我們經常會覺得有羞恥感,覺得直接和別人說我想要什麼是一種自私行為,會影響到別人。現實中總是不敢說出自己的需要,也從來不敢麻煩別人的人,往往會吃一定的啞巴虧,而且在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
例如:在工作中你只知道默默地干,不敢提出想要加薪升職的想法會讓領導習慣了你這種「無欲無求」的狀態,於是就默認你是沒有需求的。相反,敢於提出的同事卻沒有多久就升職加薪!
所以,如果你有什麼需要,只要是正常的,合理的,不用太壓抑自己,直接表達就好。我們要自信、勇敢地表達自己的正常需要、慾望,努力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孩子敢於表達自己的需要,大多數人都覺得童年最快樂!
快樂的孩子
第二 做自己喜歡的事
很多人面對生活時總是唯唯諾諾,不敢直接表達自己的情緒,也不敢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他們找了一堆借口來掩藏自己,可實際上這樣的人,都不幸福.在短暫的一生中,能夠做自己真心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不要隨波逐流,真實地面對自己,尊重內心的感受,這是人生一大快事。
幸福是什麼呢?幸福就是從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時,勁頭十足。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時,才會有充沛的熱情和精力。有時候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很難,但是起碼應該去爭取,而不是輕易放棄,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中得到快樂。生命最大的價值,就是一場時間有限的體驗,沒有什麼比做自己喜歡的事能讓這種體驗更好的了。生活的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就是找到你喜歡的事情,並且投入進去。這是一個人價值感的源泉。
第三 深刻認識自己,接納自己的不完美,不要過度否定自己
當你犯錯,或者對一些事情無能為力的時候,會感到傷心難過,甚至是痛苦。 這些讓人不爽的感受像一個個陷阱一樣,會將很多人困在其中。這時,我們會不斷強化這樣的信念: 「我不夠好。」「我真沒用。」 認識到你的能力是有限的,有些事情你可以做得很好,但也有些事情你是無能無力的,這並不丟人。活出真實的人,他們會活得坦坦蕩蕩,他們追求的是活出自己,而不是外在的完美表現,這種外在的完美是對別人認可的期待,是活給別人看的,是為別人而活。
第四 你沒有義務讓所有人都滿意
沒有人喜歡那種不被喜歡的感覺。當有人討厭你的時候,你可能會不自覺地反思一下,看看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有時候確實是你的問題,但也有很多時候,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討厭你的那個人的問題。比如可能是因為誤解,也可能僅僅就是不喜歡。「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凡事絕難有統一的定論,我們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對我們滿意,所以可以拿他們的意見做參考,卻不可以代替自己的主見,不要被他人的診斷束縛了自己前進的步伐。追隨你的熱情、你的心靈,他們將帶你實現夢想。
第五 學會拒絕
被拒絕是一種不好的感受,但是,很多時候這種不好的感受又是必須的。比如別人向你借錢,但是這個人的信用不太好,一旦你借了之後就可能再也收不回來,這個時候你就需要拒絕。所以拒絕是一種能力,這個能力存在的價值就是要保護我們,保護我們被傷害,或者被欺騙。
三毛曾經說過:「不要害怕拒絕別人,因為當一個人開口提出要求的時候,他的心裡根本預備好了兩種答案,所以給他任何一個其中的答案,都是意料中的。」成敗與否,他都有準備,不在於你如何回答。
你拒絕了你不想要的生活,才有更大的可能性來得到你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