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之重,万物之重。
老子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厚德载物”,《道德经》中“道”和“德”是相提并论的,甚至更强调“德”。
所以才有选才的标准:德才兼备谓之上,有德无才谓之中,无德无才为庸人,有才无德谓之祸。
所以越聪明的人,如果没有道德约束,破坏力更强。知识越多越反动也是这个道理。
二、“科技与狠活”不仅仅是商业逻辑的选择。
《得到头条》“科技与狠活”一期讲到了科技应用的逻辑不仅仅是商业逻辑。
“科技与狠活”是今年流行的网络热词,泛指一切食品添加剂。这个词出自一个叫辛吉飞的抖音播主,他对大小餐饮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玩得炉火纯青。比如能用干制的大豆蛋白泡发,代替猪肉做饺子馅。做出来的饺子成本不到三块钱一斤。再比如,他做番茄火锅底料,一颗西红柿都不用,只靠几滴香精色素,就全搞定。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叫“满满的科技与狠活儿”。着实让一部分人担心,这些富含添加剂的东西还能放心的吃吗,对人体健康有害没?一拨人则能平静的接受食品添加剂,因为不可能拒绝,还有多少食品是没有添加剂的,几乎找不到了。只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别乱用,别多用,应该就没什么事。
一个叫迈克尔·波伦的美国作家,常年研究食品问题,2006年,他写了一本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书——《杂食者的两难》。作者是这本书里有个很有意思的结论,说的是,食品添加剂这个东西的出现,跟从业者的个人意愿关系不大。它的本质,是农业产物进入工业逻辑的结果。
食品添加剂的老祖宗是玉米,玉米被做成各种食品添加剂。所以在咱们经常吃的快餐里,沙拉酱有65%是玉米,奶昔有78%是玉米,汉堡有52%是玉米,还有你吃的猪、牛、鸡,它们饲料的主要成分也是玉米。碳酸饮料,除了水分,几乎百分百是玉米。
当年,美国人为了解决本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大规模种植农作物。而玉米是唯一能够大规模种植的原产农作物。美国人不光自己种,还给别人种。因为玉米消耗的水少,特别耐热。再加上美国人研究出了高效的化肥,让玉米产量在短短几十年里,翻了四倍。
多出来的玉米就做成饲料,喂动物。于是,玉米成了最重要的饲料原料。那动物吃不了的呢?就做食品添加剂。
于是,玉米就被加工成了卵磷脂、乳酸、离氨酸、谷氨酸钠、多元醇这些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到这一步,玉米已经脱离了农业逻辑,彻底进入工业逻辑了。
种玉米,需要化肥。而玉米种出来,又要做成一堆食品化合物。就这样,玉米虽然是个植物,但它的上游和下游,都发展出了庞大的工业体系。在玉米的上游,连接的是制造化肥,具体说是氮肥的工厂。而在玉米的下游,比如收割玉米的机器,也是工业体系制造出来的。而收割来的玉米,又被送进各种工厂,变成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就这样,在上下游的夹击下,玉米的生物属性越来越弱,工业属性越来越强。
一旦进入工业,它奉行的可就不再是自然逻辑了。自然逻辑里,我可以追求纯天然,追求纯绿色,追求味道。一旦进入工业,我追求的就是效率,是投入产出比,是我消耗的每一度电,每一毫升石油,到底变成了什么?还有人专门算过一笔账,每生产100公斤玉米,大概得消耗四到五升石油。而100公斤玉米的热量,比五升石油要高得多,因此,这个买卖,划算。
通过玉米,我们就能感受到,食品添加剂,表面上看是商业策略的选择,但它的背后,其实是自然逻辑和工业逻辑,这两套逻辑之间的摩擦。
不管在什么时代,这个社会都有一个最底层的驱动力,那就是,效率。
三、科技在法律行业的应用,底层逻辑也应该是效率,但不能仅拿效率说事,让科技成为玩高级的噱头。
连种个玉米本该属于农业领域的事情也因为进入工业领域,提高了食品行业的生产效率。科技加持法律行业,法律行业的效率自然也会有质的飞跃。提升法院等司法机关、提升律师行业办案的效率是很多法律科技公司的使命和目标。提升效率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但如果软件开发者的初心仅仅是为了解决应付各种检查、完成各种例行公事的任务,或者作为对外宣传以此获客的噱头,出发点不是让用户工作更便利、为用户做工作决策提供客观可行的参考数据和方案。这种科技手段就是毫无实际意义,且不能长久的伪科技。
一切的本源,还得有一颗良善的初心,正心、正念、正行。无论是什么科技才可能真正长远的帮助人类取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