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关于副省级城市的讨论,有很多的讨论。许多人觉得副省级城市非常厉害,是仅次于直辖市的存在,只是很多人不知道,我国的15个副省级城市,可以分为两类,就是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两种,那么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划里面,基本可以分为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这四个层级。所谓省级,就是指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就是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和副省级市,以及直辖市的辖区。县级就是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县级市和地市级的辖区。至于乡级,就不用多解释了。
从这里也能看出,副省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序列,在级别上高于地级市,普通地级市是正厅级,而副省级市是副部级。全国共有15个副省级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都是副部级建制,这些城市的书记、市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都是副部级干部。
从类别上看,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这10个副省级市是省会城市,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这5个副省级市是计划单列市。因此可以这么说,计划单列市是一定是副省级市,副省级市则同时包含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两类。
省会为省的行政中心(省政府驻地),是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和自治区)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而我国一级行政区不仅有省,还有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它们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其中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当然了,在我国的语言文化中,首府和省会完全是一个意思。
计划单列市,全称为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其管理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有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
既然提到了计划单列市,就顺带解释一下。所谓计划单列市,就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授予某些省辖市以经济管理的权限,在中央财政里单独列入户头,不计入所在省的财政。这里也能看出,计划单列市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且强调的是财政经济的功效,而不是社会管理方面的权限。
建国以后,我国先后确定了14个计划单列市,就是沈阳 、 大连 、 长春 、 哈尔滨、 南京 、 宁波 、 厦门 、 青岛 、 武汉 、 广州 、 深圳 、 成都 、 重庆 、 西安。这这份名单可以看出,它们和现在的15个副省级市基本重合,而且确定的级别也确实是副省级,属于经济发达的城市。到了1993年,中央把兼具省会城市身份的计划单列市,从计划单列市名单中剔除,同时宣布杭州和济南提升为副省级。1997年重庆直辖以后,中央就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计划单列市,也不再设立新的副省级市。
由此可见,现在的副省级市,基本都是从计划单列市发展而来的。由于相关政策的影响,导致现在的副省级市分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两个序列。我国一共有27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其中只有10个是副省级市,另外全部是地级市。
省会城市主要定位是省的行政中心,省级领导机构基本上都会设置在省会城市,包括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以及他们的下属单位都在省会办公。也正因为如此,省会城市在其他方面包括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等方面也是中心。而计划单列市一般有着很好的地理条件,主要发展的方向还是经济,一般是区域经济中心,在政治、科教、文化等方面,可能会与省会城市有一定的差距。
省会城市不一定是副省级市,而副省级市也不一定是省会城市。不过作为省会城市的地级市,和普通地级市(非省会城市)相比,仍然有许多优势。省会城市的地级市,其书记一定会兼任省委常委,是副部级。而如果这个省会城市是副省级,那么书记很可能由省委副书记兼任,当然了省委常委也有可能。
同样的,计划单列市的书记也会兼任省委常委。非副省级、非省会城市的地级市里面,书记兼任省委常委的情况不多见,主要出现在经济非常发达,或者在省内地位很重要的城市。例如苏州的市委书记,就长期兼任江苏的省委常委。除了苏州之于江苏,其他省或者自治区,也有类似的安排。省内一两个重要城市的市委书记,兼任本省的省委常委本来就是惯例。
随着时间的推移,副省级市的身份,并不能说明问题。以苏州来说,苏州并不是副省级市,但是经济总量超过了绝大多数副省级市。而且北方的几个副省级市,在城市发展方面,被南方的许多非副省级市超越了。这都是明证。
在地级市中,如今苏州、无锡、佛山、南通等几座城市发展十分迅猛,尤其是苏州,经济常年都能进入全国前十,而且经常能位居第6,成都、杭州、南京等城市都在它的后面,可见苏州这座城市经济真的是太强了,是中国地级市中唯一一个突破2万亿的城市。
计划单列市或者说副省级城市,其实只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可能再继续增加了。地级市想要成为副省级城市,牵扯的事情非常多,程序也非常复杂,更关键的是根本没必要。所以这么多年了,我国依然只有15个副省级城市,并没有继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