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宕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学习大讲堂,岗位大练兵”(第14讲)学习活动,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勇主持,双拥办主任赏永明就军属、退役军人及优待政策进行了解读,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活动。 赏永明紧扣军属、退役军人概念及分类、优待抚恤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讲解。
一、什么是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什么是退役军人: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1、转业军人:是指部队官兵直接从部队转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称转业军人。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
2、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3、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1954年11月1日《兵役法》公布以后,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称退伍军人。
优抚安置政策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士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通过学习活动,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更加深入体会到退役军人历史的变迁和对军人的尊崇,激发了大家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的激情,为今后更好的工作树立了强大的信心。
监制:杨勇 审核:马俊杰 编辑:马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