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于台湾问题没有收回不恰当的言论,也没有做出道歉,反而想用舆论和“法理”来反制中国。中方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给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写信,指出台海是内政问题,警告日本不要“干涉”。
之后由高市早苗作出三点回应:希望进行对话;对话的大门永远敞开;日本会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认为需要保护的事情。措辞表面温和,实际上把涉台问题纳入日本“安全防卫”的范畴,没有收回言论,也没有道歉,发出了边谈边动的信号。
紧接着中国就发出了关于敌国的正式警告,也就是所谓的敌国条款。中国驻日本使馆表示,如果日本出现军国主义抬头的实际行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在面临重大威胁的时候,中国不需要另行获得安理会的批准就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指向《宪章》中长久以来存在的但被有意回避的条款,其目的在于划定界限、遏制试探。

日本外务省随即以“法理反击”的方式作出回应:所谓“前敌人条款”早在1995年联合国会议上就被建议废除,2005年大会决议也表明成员国决心删除相关内容,中国当时也表示赞同,说明该条款已经名存实亡了。但是,“建议”、“决心”并不等于“修改生效”。
根据《宪章》的规定,修宪要经过大会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得到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之后才能列入议程。至今还没有经过两道门槛的修正文本,安理会也没有通过具体的修订,所以该条款在法理上仍然有效。国际法界一般认为:建议并不意味着删除,决心并不等于生效,文本仍然存在。

那么中国当初为什么投赞成票呢?90年代到本世纪初日本国内还有反思和节制的力量,和平路线还存在一定的空间。中方对于“建议”、“决心”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同意把条款从《宪章》中删除,程序还没有结束,法律现实是不会改变的。它处于一种“休眠”而不是“消失”的状态,这样可以避免战败国军国主义再次复活的风险。一有实质性的复辟迹象就应作为法律依据。本次中国方面援引,意在向日本发出明确信号,反对日本在台湾问题上挑衅。
最近日本在前沿岛屿不断加大投入:防相前往与那国岛、石垣岛驻屯地进行视察(有关人员职务等情况请以官方公布为准)。与那国位于日本最西边,距离台湾很近,近几年来日本在该地修建了雷达、岸基导弹、补给站等设施,名义上是“离岛防卫”。岛上的民众对于军力进驻持不同的看法,在就业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的同时,也担心冲突的风险会首先波及到当地,石垣也存在类似的讨论。

但是区域气压没有得到缓解,中、俄、韩、朝均对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言行表示关注并加以批评,主要集中在“历史反思、军事扩张、安全边界”三个方面。短期内各方都不愿意把事情推向失控的地步,但是挑衅所受到的政治、法律、军事方面的约束并不会缺失。日本把台海纳入自身“防卫需求”的做法,周边国家不可能无动于衷。
傅聪的来信属于边界提醒、法理澄清,并非“动武通告”或“宣战”。外交工具箱里经常用到的劝告、警告、备忘、抗议等都是日常常见的;如果对方没有听劝告的话,就要更清楚地表明规则并划出红线了。相比之下,日本外务省把“建议、决心”包装成“删除”的话术很难自圆其说:程序没有走完,文本还没有改动,法律条文依然存在。国际法不可以与舆论投票等同。

对话不能起遮羞的作用,嘴上说对话、脚下一步步加兵力,只会使周边更加警惕。台海稳定的基础就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对于这条原则不遵守的人,就要予以惩罚。此外,日方以国内舆论包装“法理胜利”,既服务内政也试图在国际上模糊焦点,但经不起程序与文本的推敲。
对于“敌国条款”的使用,并非可以随意启用的。必须具备实质行动、明确威胁、重大风险等条件,属于极端情况下所采用的法律手段。中方此次引用,意在告诫世人不要去触动历史伤痕,更不能让军国主义的阴霾再次笼罩东亚。
后面还会有很多声明和行动,需要关注的是:日本能否在实际操作上减缓、停止前沿部署;中国能否在法律和外交轨道上不断加大力度,把规则讲清楚、把风险控制住。信息要准确,情绪要稳定,底线不能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