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木参天
退伍季,最看不惯那些哭哭唧唧的女儿态,丢脸!
军营,是一个你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的地方
情怀这个词,就是糊弄鬼的!
当初经不住招生老师忽悠,一拍大腿迈进某著名军校,以为轻松混个将军,成为人生赢家,光耀八辈祖宗。
结果发现,理想和现实有一万光年差距。
原来,当兵是365天全方位无死角的不自在。哪怕心比天还高,只要穿上这身万恶的迷彩服,生命就只剩下吃不完的大锅饭、站不完的半夜岗和没有头的五公里,除了日复一日劳碌,就是见不到爹娘的孤独。
什么狗屁情怀,当兵不到三天人生目标就从当将军变成了外出假条上那个潦草的连长签字......总之,只要能离开,哪怕三个小时也是过年!
“我这辈子能干到最大的官就是士官!”——回想新训班长那句自嘲,突然振聋发聩!
站在二十年关口回头看,发现早已迷失在这片迷彩的海洋,再也辨不出自己。
终于悟出一个道理:当兵,就是滴水融入大海,会忘记自己的形状,而且,再也逃离不开。
当兵,意味着一次又一次对自己和家人的背叛
和许三多一样,很多人都是被爹娘用棍子打到部队的,因此,干满两年,就成了很多人的最高目标。
然而,进了军营就身不由己,从两年,到五年、八年......大家在一次次对自己的妥协中,一不小心赔上了整个青春!
媳妇说,当初是被我那句“再干两年一定走”诓到手的,如今看着儿子在手机里长大,媳妇再也不问什么时候休假、什么时候转业。她知道,那个日子是一个永远都等不到的终点。
人们常说当兵是“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儿孙。”老李的老婆临产,催他回家,他说,部队正演习打仗呢,等等再生。
一直磨蹭到演习胜利才出发。路上,就听到母子平安的好消息。
穿上这身军装就像是带上紧箍咒,不由自主会进入一种英雄主义的自我催眠,把属于军营的自己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而属于老婆孩子的那个自己,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于是,背叛也就成为心安理得!
当兵,是无休止的自讨苦吃
二十年,我把兵当成了半幅中国地图,在东海浪里喝过水,在黄土地里滚过泥,还用两条腿丈量了太行山八百里的庄稼地。
每到一个地方都有同一种体会,当兵就是吃饱了撑的,想方设法折腾自己。
有人总结军营“四大怪”:西装扎腰带、走路排成排、吃饭先唱歌、被子叠方块。
刚入伍时想不明白,脑子一抽就问班长,牙刷摆成一条线就能打胜仗?
结果班长一瞪眼,我给全班刷了一个星期洗漱台,到现在看见牙刷还恨之入骨。
几年兵当下来,人人落下一身强迫症——听到国歌就立正,一喊名字就答到。在外人看来,这是“傻大兵”三个字最形象的注脚。
网友晒出一张照片,地铁站一帮出行的兵哥哥排成长队,静悄悄、齐刷刷!点赞量瞬间过万!
猛然想通,原来,人们刷屏的不是荷尔蒙和大长腿,而是严整划一带来的安全感!
这种整齐,对老百姓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对当兵的,则是十数年如一日的枯燥自虐,最终变成甩不开、也忘不掉的执念。
扛起枪,从此无我
有人问班长,为什么你总是站在排头?
班长说,因为打仗的时候我要冲在前面,给你们挡子弹。
在军营,吃饭时班长不动筷,你就得端端正正等着;训练完班长不喊散,你就得老老实实站着。
枪林弹雨中,班长不第一个上,也绝不会让你冲在前面。
喀喇昆仑,英雄团长祁发宝孤身挡在边境线上,在他的身后,数不清的士兵用身躯组成了一座血肉长城!
有人质疑,这些士兵年纪轻轻,真的自愿去死么?
其实他们不知道,兵们穿上这身迷彩,就已经不再是自己。
当兵越久,你越发现,穿上军装的人都被某种魔咒紧紧联接起来,早把自己与军人的信念融为一体。
所以,“军营是军人灵魂的第二故乡。”
这话,没毛病!
对当兵的来说,远方妻儿是牵肠挂肚的港湾,脚下的土地更是托付生死的归宿。
当我们端起枪宣誓的那一刻,就注定今后半生要与这个家生死不离!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九月,终于可以离开这里,告别军营、告别青春、告别一段刻进骨髓的生命记忆。
此时此刻,
真的需要一场痛快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