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余蕊、袁波、雷肖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法律20日起正式施行,民营企业有哪些关注点,各方面将如何推进实施?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研。
公平竞争、重大工程、科技创新、权益保护,一部法律覆盖民企重点关切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如此多的“第一次”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这部法律聚焦民营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民企解决难题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让民企能够更加安心、放心地发展。”谷丰源集团董事长王启一说。
“公平竞争”是民企的关键诉求。
“我觉得这部法律的核心理念体现在三个方面:权利平等、规则统一、预期稳定。尤其是通过规范政府行为,强化反垄断监管,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可以让民企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动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奥说。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
“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参与灌区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项目。更多地让民企参与‘两重’建设,实实在在让民企受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浩宇说。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民企科技创新的热情。
“此前,民企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批准流程复杂,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也很高。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类似需求将得到法律保障。我们特别看重这一条,这为民企参与国家重要科技创新扫除了障碍。”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田耀四说。
三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小清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支持科技创新,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有了这部法律的保障,我们更有信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权益保护”专门安排了一章13条内容,这些规定务实管用。
“例如,针对拖欠账款问题,这部法律通过多达4条的规定,堵住了常见的几种拖欠借口。再如,这部法律杜绝了以地方法规、规章等其他形式变相限制民企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可能。这都反映了国家保障民企权益的决心很大、力度很大。”优合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彬彬说。
切实解决民企关心关切问题,推动法律落地实施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9日、20日分别召开全国宣讲启动会并组织民营经济促进法面对面活动,将从“抓宣传、抓配套、抓实施”三方面推动法律落地。
“后续将推动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相关负责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细化台账,逐项推动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将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对标民营经济促进法,各地正在抓紧建立完善地方制度体系。
例如,湖南正在推动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省级配套条例,并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和每年的重大工作督导评估计划。
民营经济促进法,也让各地更为明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清理整治市场准入壁垒、强化民企金融保障、深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建立完善涉企问题协调督办闭环管理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从“纸面”走向“实践”。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发挥与民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作用,每月一个主题,听取民企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的工作力度,鼓励民企积极参与核电、风电、储能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投资开发。今年,江苏新批海上风电项目民间资本占有份额不少于10%。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促进公平竞争,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切实优化服务保障,不断强化权益保护;将加快推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亮码入企”试点,持续推行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着力为民企减负赋能。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机制,优化“陕企通”平台功能,常态化办好政企恳谈会,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机制,推动解决“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