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亚日报】
近日,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商务局和三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2025修订版)》。《措施》明确规定,对于符合相关奖励标准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规定,三亚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将根据举办场地、观演规模、举办时段等不同情形,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其中——
● 在三亚白鹭体育场或其他户外场地举办的,累计售票总人次超过1万时,奖励100万元,每增加2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在三亚白鹭体育馆或其他室内场馆举办的,累计售票总人次超过5000时,奖励100万元,每增加1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同时,《措施》还设定了上浮奖励标准和定制奖励方案,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举办。上浮奖励标准具体为:满足岛外购票观众比例为50%(含)、举办时间为4月至9月、以境外团队为主或具有国际广泛影响力、在新建体育馆运营首年内举办等情形,每满足一项,奖励标准上浮1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定制奖励方案方面,对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区等有关战略目标有重大正面影响力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定制专项奖励措施和落地保障方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支出的50%。
在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方面,对主办单位引进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三亚将按照累计观演观众给予事后一次性奖励。观演观众人次在3000至5000人次(含),予以20万元奖励;5000人次以上,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的,予以5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有影响力的文化演艺类市场主体落地,对在国际国内有举办大型演艺活动经验并取得较好市场效益的主办单位,迁移总公司到三亚或在三亚设立分公司、新注册文化公司并开展实质性运营,举办至少一场万人规模以上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演艺活动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来 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李少云/文 冯晨阳 陈映晓/图
编 辑:郭 诚 谢佳宁
值班主任:姜晓莹
总 值 班:余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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