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引发国内热议,情绪发泄VS表示同情?发表观点需注意语境

1月1日,日本石川县能登半岛的近海发生了7.4级大地震。但却在中国的网民当中,发生了不小的“余震”。

有人说“这是日本的报应。”也有人说“值得同情”的,总之分类明确,双方就此还互相指责了起来。恐怕日本人看了都会有点懵逼,“我们地震,你们吵什么吵呀”。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看法的自由。只不过有的是一时的情绪表达,有的是理智性的表达而已。

说“日本是报应”,其实说这话的人也知道地震那是个灾难,不代表他没有基本的道德良知,只是借用了这个时机宣泄一下自己的情绪而已。毕竟日本在历史上对中国犯下的罪行太大了,确实让人难以释怀。对他们不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进行审判,指责他们幸灾乐祸。

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用过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在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日本也有人在网上幸灾乐祸。

当然,说日本地震造成伤亡值得同情,也只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良知而已,也无需上纲上线,上升到将国仇家恨的角度来对他们予以抨击。

我们需要客观地看到,假如说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没有对日本地震表示过多的同情,那也属于正常。就在今年10月份,日本共同社一项调查结论不是还说,90%的日本人对中国持负面的印象。就这么一个日本国民对中国的情绪,怎么能要求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日本保持积极热情的态度?

站在国家的角度,还是应该对日本地震有所表示。1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发表谈话,对日本石川县能登地区发生的强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表示哀悼,对遇难者家属和伤者表示慰问。即便两国之间存在矛盾,礼尚往来仍是必要的。回想到中国甘肃地震时,日本驻华使馆也曾对遇难者表示哀悼。

我们都很清楚,日本岸田文雄政府对中国持何种态度。两国对地震的哀悼也仅限于一定程度且都不是在国家最高层面上。这凸显了两国关系的微妙之处,我们不能对中国老百姓对日本地震表示过多的同情抱有太高的期望。

对于表达自己的看法,还是需要注意自身身份。如果身处公职,在公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舆论宣传场合,就要注意发表看法的分寸,因为你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声誉。比如,某省电台主持人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说“报应到了吗”,结果被暂时停了职,毕竟是在私人空间表达观点,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公众人物发表自己的观点时,还是要注意语境是否合适。

无论如何,对于日本地震以及日本两架飞机在羽田机场地面相撞,我们有什么观感和看法,在法律和职责允许的范围内,尽可以表达自己的言论。但必须做好准备,承担自己言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