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迎来重磅新规。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媒体梳理发现,虽然较2013年老版仅增加200多字,但《条例》新增修订内容针对性强,对近年出现的铺张浪费、“四风”等新问题,完善了相关管理机制,从而更好地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好日子。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同时代呈现的问题有所不同,规定要对新问题作出回应。不难看出,在强调过紧日子的大背景下,《条例》不仅是原则性的倡导,而且分门别类,一一呈现浪费行为、典型问题的具体表现,站在执行方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的角度来说,就能更直接地找到指引。
比如,在备受关注的公务接待部分,《条例》明确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尽管规定不算新颖,但还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
过去外界关注公务接待问题主要是通过“三公”经费,而随着部分现象级问题曝光,规范公务接待的呼声变得越来越强烈。去年媒体报道的案例中,“某县政府直属部门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超过300批次,平均每个工作日需接待1次以上”;西部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总量270余次,公务接待总费用82万余元。一方面是公务接待花费不菲,另一方面是基层不堪重负,可见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极为迫切。
实际上,2013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如今的《条例》不只是重复一遍旧规矩,而应该形成“烟酒与公务接待格格不入”这样的共识——不仅是党政机关内部,与党政机关打交道的企业或个人,做烟酒生意的市场主体,也应该有相应的自觉。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自助晚宴上,往年桌上的飞天茅台酒和茅台系列酒都没有了,变成茅台集团子公司开发的“悠蜜”蓝莓复合果汁。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德芹表示,发自内心认可公务接待不供酒的新规。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当决策带来的影响不可忽视。《条例》新增的第七条内容提到: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去年多地发文整治8类“新形象工程”,有地方一度将时间跨度溯至8年前,引发社会关注。典型的案例比如,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为了早出政绩、快出显绩,未经调研论证便花费2.11亿元打造6座仿古驿站;六盘水原市委书记李再勇推动兴建了23个旅游项目,其中有16个项目已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为了建这些项目盲目举债,仅债务利息一项就给国家造成了9亿余元的重大损失。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样的规定为理解浪费行为提供了截然不同的视角。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科学、理性决策,摒弃不当的政绩观,对于避免浪费而言极其重要。
此外,《条例》还要求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应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并提出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的规范非常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违规行为并不陌生,媒体曝光的一些浪费案例中,有的在决策阶段就引发争议,有的乱象是在三令五申之下一再发生。可见,如何让规定具备可操作性,如何让监督真正发挥作用,仍然是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篇大文章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