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
来自内蒙古的自治区党委讲师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绿化委员会等14个集体,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三顺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一芝和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乡土人才孵化中心主任齐晓景等17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229个集体和251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召开十届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表彰了2125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842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一条主线、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有机融入、示范引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谱写了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篇章。
下一步,内蒙古以凝共识、建机制、强基础、树典型、讲故事为基本工作思路,着力在突出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上持续发力,念好“实”字诀,做足“新”文章,全面打造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高欢欢认为,内蒙古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先行示范者。
高欢欢:在内蒙古这片祖国北疆的广袤土地上,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是众多民族共同繁荣的缩影。自古以来,内蒙古就是多元一体的典范,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和睦相处,共同谱写着民族团结的华章。这里是流淌着民族大爱的沃土,“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的动人故事,诉说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这里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热土,长城沿线的文物、万里茶道的遗迹见证着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并在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体结合中,持续推进民族理论和政策创新发展,形成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体系。内蒙古的独特地位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密不可分。这里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最早实践地,这一制度为内蒙古的各民族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正是这种制度的优越性,使得内蒙古在民族问题处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其他民族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从全国的角度看,内蒙古的一切工作都是民族工作,内蒙古的一切工作都要着眼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核心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内蒙古一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要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先行示范者并非一蹴而就,这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探索。内蒙古要继续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各民族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享有平等权益。还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一定能够不断探索创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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