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昆明铁路公安处昆明站派出所举行诈骗犯罪被骗资金返还仪式,返还受害人被骗资金3万余元,并向受害人通报案件侦破情况以及赃款追缴情况。
据昆明铁路公安处昆明站派出所大队长张凯介绍,1月3日,昆明站南广场执勤民警接到宋先生报警求助称,他被骗3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宋先生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其急需用钱且无法贷款的心理,哄骗其从河北乘坐火车到昆明进行高额贷款。到达昆明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收取了宋先生3万元“好处费”,承诺帮其找人“融资”。为防止宋先生报警,犯罪嫌疑人王某还将宋先生的身份证及手机拿走了。
接警后,昆明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联合昆明站派出所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工作,民警以犯罪嫌疑人离开昆明站时所乘出租车付款账户为突破口,线上线下同步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王某当时到达昆明市东部客运站,准备乘大巴车前往红河州,警方迅速行动拦截嫌疑人。
到案后,王某对其为牟取利益以帮助受害人办理高额贷款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王某在一个月前了解到受害人宋先生急需用钱且无法贷款,便以收取好处费可以帮忙办理贷款为幌子对其实施诈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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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