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2月6日,南召县组织召开学习《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专题培训会,县司法局副局长杜兴安进行专题培训。县直28个行政执法单位分管副职及15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共50余人参加会议。
杜兴安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从自身工作经验出发,运用条文释义、案例解析,围绕《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政府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送审材料进行了详细讲解,着重强调了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文件审查规范意识。
杜兴安强调,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各乡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乡镇务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培训一遍;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核质量。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召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格开展前置审查工作,切实发挥文件起草人员、审核人员对行政决策有效实施的把关作用;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已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拖延或者不报送备案材料、对经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不予纠正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次培训紧密契合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需求,既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进行了全面讲授,又对合法性审查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解答,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各乡镇行政合法性审查相关人员对工作的认识与水平均获得了提升,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南召县将以本次培训的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推动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