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紧紧抓住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一“关键少数”,全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发挥了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关键岗位的准入把关作用,牢牢牵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从年初到现在,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到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共举办“两类人员”安全考核110场,460家道路运输企业参加(其中:货运企业占65%;客运企业占15%;维修企业占10%;出租企业占5%;驾培企业占5%),参加考核3000余人次,考核通过 2400余人,通过率80%。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两类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考核。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活动,起草印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完善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提升“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过关比例,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主产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细化考核安排和业务办理的要求和流程,合理制定考核计划,及时发布考核信息,通过增开考核场次、加密考核频次,推进“两类人员”应考尽考。同时,加强上门宣传力度,对考核合格证明临近到期的道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采取主动对接、电话提醒的方式,确保“两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正常顺延,指导企业积极踊跃参加考核取得安全证件。
纳入安全检查,倒逼推动落实。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为抓手,将“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作为道路运输企业日常检查的必查项目,从源头杜绝参考人员报名后随意缺考、不积极参考等问题。对未按期取得考核合格证明且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安全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两类人员”安全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对他们进行考核,是为了切实提升他们的安全素质、法律意识,使其真正掌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发展水平。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秉持为考生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细化安全考核和合格证明变更、有效期顺延等相关业务办理的要求和流程,完善考核硬件建设,助力运输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张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