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10月18日上午,按照区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城东区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人民日报》头版通讯《木里新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同志领学文章精神,并对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干警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会议指出,《木里新生》一文,深刻总结了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整治经验,聚焦两年多来,全省上下以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为契机,以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为镜鉴,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用心用情用力填平“生态洼地”。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区委、上级院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保护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会议要求,一要聚焦“学懂”,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检察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生态保护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要聚焦“弄通”,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将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系统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按照党的二十大谋划和部署,以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为警示,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为东区蓝天、碧水、净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聚焦“做实”,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举措,积极探索“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的办案模式,能动履职办理损害生态环境案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