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识 | 疫情期间保险理赔难?这些法律问题汇总能够帮到你

新冠疫情已经将近3年了,在过去这2年多它真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总是时不时冒出几个确诊病例,在我们以为可以长舒一口气之后,另外一个城市又出现了疫情。


面对无法预测的疫情和随时可能被隔离的风险,针对疫情期间的各类保险就应运而生了。抱着居安思危的想法,不少人都在网上购买了疫情隔离险。


然而等到走理赔流程的时候,却被告知自身的种种情况是不符合理赔条件的。于是对隔离险的理赔问题产生了极大的疑惑和不解,为什么明明买了隔离险却得不到很好的赔付?


以隔离险为例,我们普通人的理解,只要购买了隔离险,在隔离险生效的时间范围之内因为任何原因被隔离了,就得按照保险中规定的金额进行理赔。


但是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各大保险公司有着非常多的免赔条款,无法实现理赔让很多购买保险的人非常气愤也引发了不少投诉。


之所以会发生针对理赔问题等的很多投诉,主要是“隔离险”本身存在众多风险:


一、在产品宣传过程中,部分保险公司将重点集中在价格低、赔付高上,对免责事项的宣传有所淡化,因此极易误导消费者,进而引发纠纷。


二、保险公司在设计“隔离险”产品过程中,免责条款、理赔条件设计不合理,导致很多“隔离险”出现“买易赔难”的情况。


三、此类“隔离险”产品通常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多数消费者没有看过条款,仅根据产品介绍就进行投保,一旦因理赔发生纠纷,就容易因为存在免责条款而很难得到赔付。


以下是几个针对疫情中的保险理赔的法律适用问题,请大家查收。


01

Q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相关承诺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应如何处理?

A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险公司以通知或公告等方式承诺在疾病险、医疗险、健康险等保险合同中对感染新冠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将该承诺纳入保险合同内容,并据此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02

Q

“隔离险”引发的纠纷,保险人提出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情形不符合约定理赔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A

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保险合同对“隔离”“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保险风险的定义,相关条款经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被保险人提交的加盖卫生行政部门、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医院或疫情防控部门等机构印章的隔离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单,或通过“随申办”等相关政府机关指定网络平台自助开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等,可以作为证明其被隔离的证据。保险人如认为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起止时间存在虚假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保险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疫封控管理、隔离措施,导致其感染新冠肺炎或接触确诊、密接人员而被隔离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被保险人的行为属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拒赔。


03

Q

疫情期间,部分保险公司向参与防疫的医护人员、志愿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赠送保险产品,后续发生保险纠纷的,应如何处理?

A

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不得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疫情防控期间,保险公司向参与防疫的医护人员、志愿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赠送人身保险,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可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依据受赠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保险金。


04

Q

金融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以金融机构利用疫情实施不当金融产品营销行为造成其损失为由,要求金融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A

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的金融营销宣传。如金融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存在虚假产品宣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未依法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等行为,确对金融投资者、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请求,并综合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各方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


理赔途径

01

协商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合同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诉诸法院解决。


02

通融赔付

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不应承担的赔付责任,但仍赔付或部分赔付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保险经纪人按照法律规定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其次,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属于合作关系,如果在结果比较模糊,或是保险公司考虑自身利益及社会影响时而采用通融赔付。


03

仲裁

相互难以协商,可以申请仲裁。目前国家对保险公司监管非常严格,设立有仲裁委员会,实践中,只要投保人有证据,申请仲裁的案件当天就可以拿到结果。


04

诉讼

保险合同双方均可诉诸法院,法院最终看证据,依据证据来判定赔付结果。


撰文:尽欢

审核:风左 瑄瑄 Shawn

菲菲 Kara


参考文章:《上海高院关于涉疫情金融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8个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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