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调解完事故,交警将伤者背上三楼送回家

2月28日下午,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晨等人将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祁某背上楼,送回家,受到小区居民和祁某家人的高度赞扬。

当日下午1时10分许,在人民路北侧非机动道,家住润天小区的祁某(女,47岁丿骑自行车从润天小区由北向西行驶,与张某宁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致祁某受伤。

接到报警以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陈晨带领民警焦昊东等三人赶到事发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由于祁某受伤并不严重,加之当前“疫”情形势,祁某也不愿去医院,于是民警对事故进行了依法调解。

事故调解完后,因祁某是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家中都是老人和小孩,无法自行回家,陈晨等看到这种情况,和焦昊东等值班民警,先是将祁某用其所骑的自行车推着送进润天小区,到达祁某居住的楼下以后,陈晨又背起祁某,焦昊东等从后边扶着,将祁某一步一步送上了三楼,安全送至家中,并叮嘱其注意做好疫情防护。

从勘察现场到送祁某回家,陈晨始终保持冷静,让民警做好防护,提示事故双方当事人做好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到了祁某家里,还不忘告诫其家人,减少外出,做好防护。

华商报记者 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