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高校毕业生住屋补贴复核通知 含租房

  中山区关于开展2019年、2020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申请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屋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中山区现开展2019年、2020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申请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及2020年批次申请租房补贴,并经中山区资格认定通过,且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中山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及2020年批次申请租房补贴,经大连市其他县(市)区资格认定通过,因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转入中山区,且现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2022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险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三)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及2020年批次申请租房补贴,并经中山区资格认定通过,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中山区,但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国家、省、市政府有规定的除外)而中断发放补贴,现重新满足补贴发放条件,需要重启发放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2019年第一、二批次及2020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上季度复核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线下申报:请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文末指定受理地点。

  (1)2022年3月—2022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有社保电子章(具体打印办法详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2)如本次复核前提交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请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书的续签页即可。

  2.线上申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复核,可将以上书面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重命名为“序号(见附件4名单)+2019年申报(或2020年申报)+姓名+工作单位+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联系电话”,按规定受理时间发送至文末指定邮箱。

  特别提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避免占用邮箱资源,影响后期审核。请毕业生认真核对名单确保发送邮件至正确邮箱。

  (二)2019年第一、二批次及2020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上季度资格复核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实行线下申报,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中山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核表(附件1)1份,提供原件,须手写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法人代表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1月—2022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1份,需有社保电子章(具体打印办法详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注:由本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代缴社保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外包公司双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协议。

  (3)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认真核对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电话号码、本人招商银行卡号(如无特殊原因请与领取补贴时卡号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保障类型等信息。

  (三)2019年第一、二批次及2020年批次新转入中山区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线下申报,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屋保障资格复核表(附件1)1份,提供原件,须手写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法人代表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U盘携带电子版;

  (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附件2)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自转入中山区当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1份,需有社保电子章(具体打印办法详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注:由本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代缴社保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外包公司双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协议。

  (9)在其他地区领取补贴次数的相关证明(银行流水);

  (10)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在中山区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股东还需提供股东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认真核对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电话号码、本人招商银行卡号(如无特殊原因请与领取补贴时卡号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保障类型等信息。

  温馨提示:本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前,高校毕业生工作已调离中山区的,请及时办理转区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4日-27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行政大厦411房间

  咨询电话:0411-82565643

  电子邮箱:zhongshanrsj1@163.com

  

  附件1:大连市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屋保障资格复核表

  附件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附件3: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附件4:2019、2020年批次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人才复核名单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9、2020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二季度住屋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docx  附件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xlsx  附件3: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docx  附件4:2019、2020年批次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人才复核名单.xlsx

  

  中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申请2022年第二季度住屋补贴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屋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中山区现开展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申请2022年第二季度住屋补贴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2021年批次申请住屋补贴,并经中山区资格认定通过,且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中山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2021年批次申请住屋补贴,经大连市其他县(市)区资格认定通过,因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转入中山区,且现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2022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险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三)2021年批次申请租房补贴,并经中山区资格认定通过,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中山区,但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国家、省、市政府有规定的除外)而中断发放补贴,现重新满足补贴发放条件,需要重启发放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申报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线下申报:请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文末指定受理地点。

  (1)2022年3月—2022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有社保电子章。(具体打印办法详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2)如本次复核前提交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请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书的续签页即可。

  2.线上申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复核,可将上述书面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重命名为“序号(见附件4名单)+2021年申报+姓名+工作单位+2022年第二季度住屋补贴+联系电话”,按规定受理时间发送至文末指定邮箱。

  特别提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避免占用邮箱资源,影响后期审核。请毕业生认真核对名单确保发送邮件至正确邮箱。

  (二)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申报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实行线下申报,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二季度住屋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附件1),U盘携带电子版即可;

  (2)2022年1月—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注:由本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代缴社保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外包公司双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协议。

  (3)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认真核对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电话号码、本人招商银行卡号(如无特殊原因请与领取补贴时卡号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等信息。

  (三)2021年批次新转入中山区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线下申报,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屋保障资格复核表(附件1)1份,提供原件,须手写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法人代表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U盘携带电子版;

  (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附件2)3份;

  (3)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自转入中山区当月至今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需有社保电子章(具体打印办法详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注:由本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代缴社保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外包公司双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协议。

  (10)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在中山区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股东还需提供股东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认真核对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电话号码、本人招商银行卡号(如无特殊原因请与领取补贴时卡号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等信息。

  温馨提示:本季度高校毕业生住屋补贴资格复核前,高校毕业生工作已调离中山区的,请及时办理转区手续,办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行政大厦411房间,联系电话:82565643。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4日-27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411-82745255

  电子邮箱:zhongshanrsj@163.com

  

  

  附件1:大连市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住屋保障资格复核表

  附件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附件3: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附件4:2021年批次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人才复核名单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住屋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docx  附件2:人才住屋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1).xlsx  附件3: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1).docx  附件4:2021年批次中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租房补贴人才复核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