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双打”案例:珠海市公安局破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3·15"双打"典型案例


侵犯知识产权领域案件

【案例五】


珠海市公安局破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1年8月,在广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处组织协调和珠海市公安局网警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市公安局森林(食药环侦)分局联合香洲分局,共出动警力60多名,在福建和广东两地同时收网,抓获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嫌疑人16人,捣毁生产线2条、仓库储藏窝点2个、销售窝点2个,缴获假冒MLB棒球帽和服装成品300余箱,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据悉,2021年5月,珠海市公安局森林(食药环侦)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抖音某直播间销售假冒MLB品牌的棒球帽和服装成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悉此情况后,该局立即对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进行侦查,发现林某某(男,37岁,福建人,已刑拘)等人注册了厦门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组织人员在国内批量生产假冒MLB商标服饰,然后在线上、线下大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MLB服饰,从中赚取非法利润。中间商张某某(男,50岁,福建人,已刑拘)从林某某公司批发假冒MLB商标服饰供货售卖给高某,从中赚取差价获取利润。高某注册了某某珠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然后在抖音平台以直播卖货的方式对外销售假冒的MLB商标系列服饰赚取非法利润。该局经调查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主要成员、组织构架、制假窝点和活动规律,实现了对该案的全链条打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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