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 佛山高明促进旅游消费新政出台

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记者5月14日从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2022年高明区促进旅游消费活动启动,该局设置定额专项资金共100万元,海内外各旅行社带团到佛山市高明区住宿旅游消费,单个旅行社可获得最高补贴30万元的支持。

对组织高明区外游客到高明区限额以上酒店(民宿)过夜一晚,并游览高明区2个以上(含2个)收费景区(点),且提前在高明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按100元/人进行扶持(按次数补贴,不按过夜天数)。补贴出团时间从2022年5月13日起,补贴资金采用先申请先补贴原则(以提交游客证明材料受理时间为准),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单个旅行社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扶持游客应为旅行社自主开展业务,提升服务水平所吸引的游客,指定接待等其他形式游客不在扶持范围之内。对旅行社申报的组织在高明区旅游的游客资料,同一位游客(以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准)在同一个旅行社团队行程中,当年度只能申报奖励一次。参与补贴办法的旅行社须签订《申报承诺书》。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高明区文广旅体局对旅行社提交资料的核查,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派驻高明区文广旅体局纪检组对补贴审批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佛山市高明区限额以上酒店(民宿)和收费景点

审读: 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