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企业:符合这些条件可减免3个月租金

增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意啦!如果你是承租区行政事业单位权属国有房产的,可以申请减免3个月租金!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纾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近日,增城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区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增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产可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

《通知》明确,此次减免租金的租赁合同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的有效租赁合同。具体减租对象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承租区行政事业单位权属国有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在上述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承租方除了可获得普遍3个月的租金减免之外,在本年度内且本文发布之日前被宣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的国有房产,可再免除3个月租金;本文发布之日后被宣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的国有房产,在免除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从宣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当月起,依次往后再免除3个月租金(含当月,若年度剩余租期不足3个月的,应与承租方商议免除租金的具体月份)。每宗租赁房屋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

《通知》要求,各业主单位接文后应积极与承租方对接沟通,按照本文规定对最终承租方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最终承租方,根据承租国有房产所处区域,由业主单位与承租方书面明确减免租金的期限、金额和涉及的土地房产面积等。

对承租方不是最终承租方的,业主单位还应督促转租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确保最终承租方享受到不低于业主单位减免转租人的租金减免额。

租金减免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按照《租金减免登记操作说明》在资产系统登记录入相关租金减免信息。

【南方日报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增财政

【作者】 朱伟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