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亚欧文明来说,美洲最初并不为所知,1492年,被航海家“哥伦布”所发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误认为是“印度”,以致称当地人为“印第安人”流传至今,实际上、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早在40000年前就已经生活在那里!
1607年,英国伦敦公司在北美“詹姆士顿河”建立了仅有一座炮台、一座教堂、几间薄板房的詹姆士城,这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1个殖民据点,奠定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州的基础。
美国诞生以前,1607年~1733年英国在北美建立了13个殖民地,北美的13个殖民地分为:马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纽约州、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等等这些都是英国在北美大地上建立的殖民地!
英国13个殖民地以外地区是其它列强国家的殖民地,例如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列”是法国的殖民地,佛罗里达州是西班牙的殖民地,美国建国以前除了原住民、大体就是被上述一些国家所占领。
列强殖民美国当时所奉行的是“重商主义”,就是非常朴素的经济理论,大家认为只要自己的钱比别的国家多,就会有更好的发展,在“重商主义”指引下,英国制定了多条“航海条例和航海法案”,一系列的跟英国海外贸易有关的航海规定,在规定当中又有着重要的条款细则,就是把货币留在英国之内,垄断殖民地的贸易,排除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等其它欧洲国家的竞争。
英国实现重商主义具体有2个做法,第一个是从英国殖民地出去的商品只能出口到英国,其它国家只能从英国本土购买到英殖民地的商品,不能从英国殖民地直接购买,因为有英国这个“中间商赚差价”,这样一来英国的资本和财力就更为雄厚了!
当时英国赤裸裸地垄断市场,如果进口商品只能从英国进口,不得从其它国家直接进口商品;所以英国通过航海条例排除其它帝国主义的竞争,英国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经营、更多的资本、更多的财力、使其一家独大,那么英国从此开始强大!
英国制定的“航海法案政策”,有利于殖民地的发展、兴旺、繁荣,但是这个政策真正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成本太高,并不是特别的有效,因为在那个年代英国人想隔着大洋想去控制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税收和贸易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你想保证大家都听从你的规定的话,首先你要有国家的地契,有税务机关、有军队长期驻扎,这个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当时大洋彼此也没有互联网,联系沟通起来相当困难,同时英国的官员也认为航海法案执行得如果宽松一点的话,其实是有利于殖民地的发展、兴旺、繁荣!
当时如果对殖民地少一些管控的话,北美当地的人民就可以把钱用于商店、或者是工厂的扩大生产,这样更有利于殖民地的发展,所以在心照不宣之下,英国对航海法案政策实行标准就成为“有益忽视”了,不去严格执行航海法案的规定反而是有好处的,这就叫“有益忽视政策”,英国本土和北美殖民地都是心照不宣的,因为对互相都有好处!
英国人有个很奇怪的特点,英国殖民时期不管在哪里,总是喜欢保留殖民地原来的样子,比如英国殖民印度的时候,把印度传统上没有写入法律的“种姓制度”写进了法律;英国在殖民香港的时候,也让香港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大清律,到二十世纪60年代香港才废除了大清律。
1721年到1763年,“有益忽视政策”实行了40多年由于法英战争爆发结束;又叫“法印战争”(法国人和印第安人对抗英国人的战争)、也可以认为北美殖民地与英国人的战争;这场战争的起因是,法国和英国在欧洲本来就是世仇,还有就是法国在北美扩张殖民地和英国在北美扩张殖民地起冲突,所以法英有许多争议之地需要解决,就爆发了所谓的“法英7年战争。”
法英战争刚开始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北美殖民地自己保护自己,因为与法国人的冲突形成了自我防御机制。
1754年,当时13个殖民地有7个州一起参加了在“纽约阿尔巴尼”这个城市举办的一个会议,“富兰克林”在会上提出,各殖民地建立统一组织,叫做“阿尔巴尼计划”组织,由这个组织共同去进行征税、征兵、征兵之后抵御“法国人和印第安人”。
当时各个殖民地都是独立的殖民地,如果有一个共同组织征税、征兵的话,那么自己的权力就会严重缩水,他们非常害怕这个,所以坚决不同意,由此“阿尔巴尼计划”只好放弃。
英国人最后还是战胜了法国人,法国战败之后割地给英国,加拿大和密西西比河以东全部归英国所属。
1763年法国战败之后,英国制定了一个“皇家宣言”,这个宣言使整个北美地区人民感到不满;因为当时的皮毛都是由印第安人来打的,英国人很少去打这些东西,英国人必须和印第安人搞好关系,他们不希望北美殖民地的人进入印第安人部落、也不得进入“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地区,不让殖民地人口向西扩张,英国人为了维护皮毛利益和印第安人的合作关系,只保证了印第安人的权益;北美殖民地人民认为我是需要土地的、我不管你皮毛贸易还是什么,那跟我没有关系,我参战了、我流血了,那我自然就应该得到我要得到的东西,但是打完这场战争,你们拿到了皮毛,然后我们什么都没有拿到,还不给我们土地、不让我们西进,那我们战争打的什么劲,为他人做嫁衣,这是北美殖民地人民第1次和英国(英格兰)产生利益冲突,英国的殖民统治严重阻碍了北美资本主义的发展。
法国和英国整个7年战争中、英国花了不少钱,英国人认为是在保护殖民地的人民、殖民地的生活、殖民地的经济和殖民地的贸易,那么这场战争所花费的钱应该是由殖民地来承担;可殖民地人民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我们是英国人一份子,只不过是出生在海外的英国人,为什么你要殖民地单独来承担这个事情,更何况有“皇家宣言”的事,我们基本上没有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任何的利益,但是这场“战争的义务”为什么都要我们来承担。
并且“征税法案”在伦敦通过的时候,北美殖民地甚至没有1个代表去参加,所以无代表就不用纳税,如果让我纳税,必须给我表决的机会,给我说话的权力,北美殖民地人民当时是这样认为的!
英国税收包括:第一个是1764年的食糖税(食糖法案);
第二个是1765年的印花税(印花法案);
第三个是1765年的驻军税(驻军法案);
一系列的法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花税”,印花税完全是英国人为了在殖民地拿钱所设的税,其实现在公民所设的税收一定是需要一个前提,它一定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存在的税》,不能纯是《为了经济利益去进行收税》,所以北美殖民地人民对此非常不满,所以“有益忽视政策”在这个时候就不再执行了;因为英国在整个战争当中损失很大,需要钱,所以必须要从北美殖民地迅速积累财富!
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矛盾由此逐渐升级,到了后来出了2次事件,一次是波士顿大屠杀事件;
一次是波士顿倾茶事件;
那么波士顿衍生出了一个组织,对于英国人来说这个组织可以称为暴民或者恐怖组织;如果对于北美殖民地来说、他们就是“自由战士、自由之子”。
波士顿大屠杀事件:一个英国军官去假发店做假发(当时英国军官流行戴假发)赊账,之后假发店伙计来他的住所找他要账,门口守卫不让进(其实假发钱已经还给老板、只是伙计不知道)于是两人争执起来,门口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有英军士兵朝天开了一枪,人群开始骚乱,出现了肢体冲突和踩踏事件,后面英军为了自保不得已开枪,整个过程中当场死了2个人,还有3个人重伤之后不治身亡,所谓《波士顿大屠杀》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是北美殖民地为了宣传进行的添油加醋!
导火索、波士顿倾茶事件:一些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滞销,所以英国政府把运茶的船开到了美国,准备以低价卖掉,由于大屠杀事件之后英美的矛盾升级,这个运茶叶的船靠到波士顿港口之后没有被允许卸货,这时候北美“自由之子”这些人化妆成了印第安人,以卸货为由上船,上船之后就把茶叶全部倾泄到海里(简称倾茶事件),这件事情让英国政府非常震怒,所以出台了一系列法案去制裁美国,那么这些法案被美国人称为高压法案、不可容忍的法案,其中还包括以下法案:
第1波士顿港口停业进行整顿;
第2马萨诸塞州结束自治,官员不能由北美殖民地进行选举,必须是由英国官员任命;
第3英国要在美国驻军,不仅如此,英国的兵来了之后还可以住在平民家里,而且平民还要为其提供食物。
美国1774年至1776年3年间在“费城”召开了2届的“大陆会议”;第1届会议当中首先就成立了领导班子、华盛顿、杰克逊等等都是在“大陆会议”中成为领导人的,领导阶层主要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在两届会议中作者“托马斯佩恩”还出版了一本叫“常理”的书,书里面主要讲的是美国应该与英国划清界限,我们不应该是英国人、我们是美国人、美国是一个大国、英国是一个小国、一个大国怎能被一个小国领导,英国也不是我们的母亲国、虎毒不食子、而英国如此对待美国,我们不应该视它为我们的母亲国;所以用这种语言去激励人民拿起武器进行独立,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发展资本主义!
1775年5月,第2届大陆会议中开始建立军队、组建了“大陆军”、“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1776年7月4日,“杰克逊”起草并宣布了“独立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独立!
两届“大陆会议”3次战争,1775年4月,第1次出现在波士顿附近的莱克星顿枪声,美国人在“华盛顿”总司令的带领下通过一次突袭取得了第一场胜利、这是美国的首胜,但是战争前期美国并不占优势,业余军队是没法和当时世界强大的英军开战的,所以华盛顿被英军打得到处跑,战争的转折点是在1777年“萨拉托加大捷”、“本尼迪克特•阿诺德”率领军队发起冲锋;当时美国有两位将军豪威将军和伯格英将军,这两个人一个是由北向南进军,一个是从南向北进军,夹击英军,在纽约州取得胜利大会师,之后西班牙、法国开始支持美国,在大西洋上不断地阻隔英军运输物资,英国逐渐败下阵来,1781年,“美法联军”经过约克镇战役,迫使英军在约克镇投降。
1783年,英美双方签订了“巴黎条约”(那时巴黎地位和今天纽约差不多),英美本来和“法国”没有太大关系、最后英美2个国家跑到巴黎签署条约,(巴黎地位在当时可见一斑)英国被迫承认“美国独立”,至此美国正式建国!
美国成立后,短时期内弄出了类似宪法的“联邦条例”,各州依然维持“阿尔巴尼”会议时的现状,不想散失太多权力,因此联邦条例是“州”权力极大、“联邦”权力极小的一部宪法;联邦的权力小到它们是没有权力进行收税的,需要各州交钱去供养联邦的存在,那么这时联邦就变成可有可无的存在了,所以各州在整个过程中都在扯皮:今天我少交一点吧、过一段时间吧、你看那个州也没交、所以我们也不交(就像几个孩子都不愿意供养自己的父母一样),导致联邦非常的弱小,那么整个美国也并不像一个国家,而是像很多国家组成的联盟,就像现在的“欧盟”,有强国、有弱国,那么强国多出钱就觉得冤、弱国没有钱就觉得强国应该多供养一点,整个关系很乱,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就爆发了一件事,这件事就叫做“谢斯起义”。
谢斯这个人是当时美国参加内战的一个老兵,参战的时候政府答应他在战争胜利后,给他多少多少钱,但是当时“联邦”权力极小没法收税,所以没有钱给他,给了他一些债券,他拿着这些债券有什么用啊,根本没有用,所以他就没有钱,他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州”政府还强迫他交税,如果不交税就把他关进监狱里面去,那么这时候谢斯和他一些相同情况的老兵进行起义,在马萨诸塞州和州军进行的一场战争,谢斯联合起来的也只有2000人左右,但是这2000人在整个马萨诸塞州和州军足足对抗了1年的时间,究其原因就是他游走在各州的边缘,各个州都只是把他赶到其它州,然后周边各州再把他赶回来(这样就像城管抓小贩一样)总是生存在这三不管地区,“联邦”想管又没法管、因为它没有钱、它也没有兵,所以这件事情让人们意识到一个强大的联邦是多么的重要!
所以1878年,费城进行了一次“制宪大会”,在制宪大会中一共有几个妥协,首先“新泽西州”提出一个计划,新泽西州认为国会议员应该是每州1名、或每州2名议员来进行选派,其实新泽西州是一个小州,那为什么这样选呢,如果每州都派2名议员或是每州2票来算的话,这样新泽西州的劣势就没有了,所以“新泽西州”计划对于小州是有利的,像罗德岛这些小州它们都特别支持;
那么像大州、比如马萨诸塞、弗吉尼亚这样的大州它们就不这么认为了,它们认为应该按照州内的人口来计算共有多少人去进行投票、或者说选派多少议员,因为它们认为我们人多、我们理应占有更多的话语权,当然了、大多都支持弗吉尼亚州;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推出了一个“折中计划”,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是按照新泽西州计划来制定的、每州选派2名议员;众议院是按照弗吉尼亚计划来制定的、每州按照人口比例核算应该有多少议员;
现在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也是曾经的“新泽西计划和弗吉尼亚计划”,那么这里面还提出来了美国历史上全球首创的“三权分立原则”,当然这并不是美国人创的、这是启蒙思想时期在法国的思想家就已经提出来了、只不过在美国第1次实现;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互相之间制衡,使国家集权、腐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奴隶制”的问题,这里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北方当时支持废除奴隶制的这些州,并没有完全强行地要求南方废除奴隶制,当时只是在“1787年制定的宪法”,他们要求在1808年(也就是20年后)废除“国际奴隶贸易”,但是并没有废除美国国内的“奴隶制以及奴隶贸易”,所以这为后来的“南北战争”奠定了一个基础,这就是美国成立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