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49计划研究所”研究员易思安(Ian Easton)近日投书绿媒,阐述了他支持“台独”的心路历程。
易思安妄称,台湾事实上是一个“独立国家”,理由有三:
一是台湾(地区)的正式“国名”叫做“中华民国”,因为“无论你在网络上看到什么,或是从最喜爱的有线新闻频道上听到什么,在这个世界上,实际存在着两个名称里都有China的国家”。
二是只要造访过台湾,对台湾的基本历史脉络有所涉猎,都会知道“台湾从来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三是世界上有一个“自决”(self-determination)原则,自决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美国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背后的决定性原始理念。当整个自由世界的领导者都否定台湾做为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正当性时,“自决”原则就被削弱了。
不过,易思安也感到很遗憾,因为“许多资深政治家的主流观点与其大相径庭”,而且自1979年以来,美国历任领袖不遗余力地否认台湾是“一个独立国家”的现实,这造就出了“一个悲剧性的后果”,台湾的“自由民主”被当成一个“令人为难的沉重包袱”。
易思安声称,美国人思想开明、具创新精神、能够跳脱固定思维,为什么还会信奉一个“迷思”呢?他建议,美国应该加快在“坚如磐石”的事实基础上制定新的台海政策,局面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易思安还给台湾当局提出了走向“独立”的思路,认为可以有两种基本模式:“事实独立”(维持“中华民国”的“国名、国旗和宪法”),或是“法理独立”(更改“国名、国旗和宪法”)。
易思安所在的智库每年都要从民进党当局外事部门拿超过1000万新台币的经费,为“台独”鼓与呼,也算是受人钱财,替人说话。但是,易思安一点儿也不长进,说的三条理由也极其荒谬:
其一,所谓“中华民国”的国际法主体早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时就已经走进历史了。易思安舍本逐末,倒果为因,以听到一些美西方媒体用“中华民国”来称呼台湾地区为依据就得出台湾“事实独立”的看法,难道他对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不承认所谓“中华民国”熟视无睹?难道他对世界上181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一无所知?难道他认为仅凭一些“媒体叙述”就可以改变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台湾属于中国一个省的历史和法理事实吗?
其二,如果易思安对中国历史、两岸关系历史真正有深入了解的话,其应该知晓台湾问题之形成是因为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地位自1945年台湾光复之后从未改变也决不允许改变。所谓“台湾从来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完全是偷换概念,浑水摸鱼。
其三,民族自决原则是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但是,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条款》等国际法文件,以及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等,中国早在1945年10月25日已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故民族自决原则根本不适合于解决台湾问题。1978年12月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也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这才是美国应该认识到的“坚如磐石”的事实。
易思安口口声声说“为台湾人民着想”,其出的馊主意明显是要把台湾人民往火坑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