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5时08分,由黑龙江依安开出的K382次列车行至齐北线82公里处北大荒集团富裕牧场有限公司境内,遇铁路附近废弃苇塘火情,造成列车停车46分钟。
11日,富裕县委宣传部发布公告称,经勘察,火情系北大荒集团富裕牧场居民姜某某焚烧秸秆引起。北大荒集团富裕牧场有限公司对区域秸秆禁烧负有属地责任,对该事件的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是焚烧秸秆当事人姜某某,农垦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刑事立案,刑事拘留。
二是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人,北大荒集团富裕牧场有限公司第十作业区主任刘某某(副科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免职处分。
春回大地
万物复苏
农民朋友们正在准备春耕播种
但不少村民在田间地头进行春耕烧荒
极易引发火灾
案例一
2021年2月21日,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青田街道办事处村民彭某某(女,67岁)为方便春耕,在其耕地内焚烧杂草和玉米秸秆,引燃临近耕地和沟渠干草,导致耕地过火面积1300余平米。
彭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彭某某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2月21日13时许,广东省陆丰市内湖镇湖潭村内发生火情,通过民警和消防队员的合力扑救,火情及时得到控制。
经调查,违法人员郑某坚当天在田地里燃烧杂草,但因风势太大,导致火苗蔓延至周边,从而引起火灾。
焚烧秸秆造成危险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 1 ·
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 2 ·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3 ·
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4 ·
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 5 ·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春秋播收两季。
长沙消防提醒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做到不随意堆放秸秆,不焚烧秸秆,对遗留在田地里的秸秆和干草进行集中处理,对囤积量大且存放时间较久的秸秆堆垛要进行翻动,使其内部通风,防止自燃。
春耕时节
谨慎用火
切勿烧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