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杨幂携魏大勋又双叒叕上了微博热搜!
报道称,一大清早,杨幂从横店某个单元楼的停车场现身,在杨幂离开不久,魏大勋就从同一个单元楼里出来。
两个人身穿情侣款装扮,感情看起来很稳定,似乎已经到了同居的程度。
对于这一对,吃瓜群众真的是日理万机,一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都要研究一番。各种情侣装、情侣鞋、情侣帽,都会被火眼金睛的八卦网友扒出来,“实锤” 两人的恋情。
有网友也很理性: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们少关注就好。
不过,也有很多网友表示,这次都被曝光同居了,还不出来官宣,应该也是好事临近啦~~~
英文知识点来啦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同居” 的英文表达。千万不要翻译成 Live Together 哦!
在生活中,我们会填到各种各样的表格,特别是出国签证的时候,会用英文填写,其中有一个必填项是”婚姻状态“,因为是 Marital Status。
一个人的婚姻状态有很多种情况,这位读者截了图,我们看看都有哪些情况:
我相信后面几条大家理解起来没啥难度:
1. common law
2. divorced
3. separated
4. married
5. single
6. unknown
7. widow/ widower
divorced 表示“离异”;separated表示“分居”;married 表示“已婚”;single 表示“单身”;unknown 表示“不清楚”;widow表示“丧夫”,widower 表“丧妻”,合在一起就是“丧偶”。
那么第一个 common law(字面意思是“普通法”),这是什么鬼?
这个 common law 的说完整应该是 common law partner,属于西方的一个法律术语,指与同居关系同居的人,如此同居至少一年。
“同居关系”用英语表达就是 common-law relationship,这种关系里的个体被称为 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侣),这是一种“事实婚姻”,英文叫 de facto marriage。(*de facto 是法语,意为“事实上的”)。
另一点需要注意,“同居伴侣”不一定是异性,国外有很多同性恋人选择一起生活,但不结婚,所以 common-law relationship 也经常用来委婉描述同性恋者的同居关系。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宣布同性恋婚姻合法(目前一共27个)。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同性恋人无论是拿结婚证,还是 common-law relationship,都受到法律保护,享受和异性婚姻同等权利。
参与同性恋游行的加拿大总理特鲁多
看来对待婚姻这件事,西方国家的理念确实比较超前。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彼此的承诺,咱们传统中国人认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西方人则更进了一步,认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性别种族、又岂在一纸证明?”
你如何看待“同居关系”(common-law relationship)?你觉得这种关系是否应该得到法律的承认呢?评论区可以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