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下午,医略营销仲崇海老师受中国非公医疗机构协会医协云平台邀请,做了一次“增强行业自律,对医师要求更高”为主题的普法讲座,本文是该讲座的相关摘要及延展。其中,医师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简称,特此标注。
医生执业环境现状及原因
医略团队从诉讼案件角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通过相关关键词检索,对医师执业环境采集了如下数据:
从上图可以看出:自2014年开始,全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相关诉讼案件陡然增多,并呈持续走高趋势。虽然2020年稍有下降,必须考虑疫情的相关影响。
上图来源于《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看出正常情况下门诊量每年都是呈一定增长的 ,例如2016年同比增长了3.1%%,2019年同比增长了4.9%,但2020年却同比下降了11.2%。
而且2020年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全国数万医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千里驰援武汉进行疫情抗战、全国各地数百万公立和民营医院的医护人员奋战在当地疫情抗战第一线!那时,白衣战士们的壮举感动了整个中国、感动了全世界。
如果把门诊量下降、对医护心生感动的影响因素扣除掉,不难推测:2020年医诉讼案例原本会比2019年更多。也就是说,从2014年陡增之后,医疗诉讼案件持续高企!
医患本应鱼水相依,但根据《凤凰网》的一次调查,居然有71.09%的参与调查者选择支持“先安检、再看病”!
总的来说,当前的医生执业环境变了,医生变成了一个高风险的职业,乃至于业内有半调侃、半无奈的说法,“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医生执业环境的恶化,本质是医患关系恶化的体现。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医患关系如此扭曲?仲崇海老师2019年被多家媒体转载的《18年来本是这六方面原因,却让近50名医务人员死于非命!》这篇文章中,将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归纳为以下6个方面:
1、分级诊疗不科学
2、医护薪酬不合理
3、流通环节不干净
4、少数医院不规范
5、部分媒体不公正
6、价值理念不健康
在“增强行业自律 对医师要求更高”普法讲座之后,我们也收到了多位业内同仁对于医疗纠纷高企以及医患关系恶化6大原因的补充:少部分利欲熏心的律师主动怂恿患方打官司或找医院麻烦,还收到了一张截图:
六大原因中,少数医院不规范可以说是业内外皆知的,且已经有多地的涉黑医疗机构被取缔、相关人员被刑事处罚。可以说,这些少数医疗机构的不规范,不仅严重侵害了患者权益,更是让整个医疗行业都被广泛抹黑,从而让医患关系的裂痕继续拉大!
新《医师法》十大变化及三大亮点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医师法的关键历程:
1998年6月26日,《执业医师法》于修订通过并施行至今;
2021年1月,新《医师法》一审稿于提请审议;
2021年6月,新《医师法》二审稿于提请审议;
2021年8月20日,《医师法》正式通过,并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新版医师法与老的《执业医师法》相比,有如下10大变化:
1、取消中专学历考取医师资格
2、为多点执业打开了方便之门
3、终身禁业第一次写进了法律
4、更加强调保障医师合法权益
5、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6、更充分授权医师的紧急救助行为和责任豁免原则
7、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入法
8、中医使用西医技术和西医使用中医药有法可依
9、在保障医师执业安全方面力度加大
10、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总体来说,新版医师法有三大亮点:
• 完善医师权益保护,建立健全薪酬、职称奖励制度;
• 加强医生的执业规范,中专学历医师成为历史;
• 多维度促发展,重点关注基层、中西医、公共卫生领域。
以前的《执业医师法》全文正文共5051字,而新版《医师法》全文正文共9273字,不仅在表述上更加详尽,相关条款更加合理科学。
例如,文化水平不高但以师承方式掌握诊治技能、确有专长的中医,如果按《执业医师法》要想取得执业医师证必须要考试,但新版《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所以,医院管理界、法律界普遍认为新医师法的出台,对于医疗行业发展、医生权益保障都是利好颇多。
医师面临的法律风险更高
仅从医疗诉讼案件高企以及某些律师的“业务”已经主动潜入到刚住院的患者就可以看出,医师从业已经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而新《医师法》在专门增加第五章“保障措施”以维护医师执业安全的同时,对于医师的执业要求也更高了。毕竟,权利和义务,向来都是对等的。
总体来说,新《医师法》与《执业医师法》比较,以下6方面惩罚更加严厉:
1、出租出借执业证书
2、不按注册地点类别范围
3、五种违法行为可能被“吊证”
4、六种行为会被暂停执业或吊证
5、加大对非医师行医处罚力度
6、医师违规,最重可终身禁止行医
例如,对于违法行医,《执业医师法》的罚款规定是10万元以下,而新版《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改为“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力度,违法行医有可能被罚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多!
新版《医师法》惩罚最严厉的措施,当属第五十八条。该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仲崇海老师在讲座中提出:短期看,这些严惩规定会让医师法律风险更高、心理压力更大,但长期来看,只要新版《医师法》贯彻落实到位,整个医疗行业必将更加净化,由此,医患关系有望回归和谐,医生执业环境会更加安全。所以,短期的严惩其实是长期的利好。
医生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新版《医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也就是说适用对象是合法执业的广大医生,那么要避免法律风险,首先广大医生应从自我做起。仲崇海老师建议医生们要做到四点:
强化学法:尤其是6类严惩的相关规定要深入了解不要触犯。
不忘初心:理解、包容、信任都是相互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尊重三权: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一定要充分尊重。
注重证据:对于患方有疑虑但自己认为正确的处置,要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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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也是凡人,而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医生法律风险的如何避免,不应是医生们单方面的任务,医疗相关方都应有所作为。
首先,新版《医师法》虽然有诸多显著改进,但如何贯彻还有一个可操作性的探讨,尤其是第三十一条中“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的规定,缺乏也难以出台相关标准。因为检查少了疾病漏诊误诊了,医生要面临法律风险;怀疑有某疾病做了检查却正常,医生却有面临过度检查的质疑甚至会被作为诉讼证据。医生不可能具备火眼金睛般的神仙功夫,那面对不确定的疾病,相关检查做,还是不做?所以,这方面的标准,或实施细则,需要尽快出台。
其次,医院(此处泛指所有医疗机构)既是医生执业的平台,也是医生的一个家。所以,医院管理者应加强有内涵且更落地的医院文化建设,让医生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安全感、荣誉感、使命感之后,医生不愿意脱离这个家必将会更加自律、违反《医师法》条款的行为自然会更少。同时,医院应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强化并正确宣传,例如: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通过宣传,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后,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比如会更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再次,作为医患关系当事的另一方,广大患者们一定要提高健康素养,尤其是要做到3点:
1)要认识到医学并不完美,很多疾病还不能明确病因、明确治疗效果;
2)要认同医生不是神仙,是人都有出错的可能性,不能只要出现意外情况就给医生扣上帽子;
3)即使医疗事故真的是医院、医生的责任,也应守法、合法维权,而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因为《医师法》已经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呼吁一下,社会各界一定要知道:医患关系恶化没有受益方,医患关系的和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本文作者 | 仲崇海 医略营销创始CEO、医疗行业研究员、医院品牌管理实战专家、医院品牌资深咨询师、医院营销宣传推广培训师、三“医”智库品牌研究院院长,《健康界》、《亿欧大健康》、《华夏医界网》等医疗媒体专栏作者,小桔灯盲人助医公益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