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风“天鸽”刷爆朋友圈,“天鸽”不仅威力强大,而且走了一条对珠三角城市群威胁最大的路径!受影响严重的城都发布了停工停业停市的通知,那么因为台风得来的假期,公司需要发工资吗?可以要求员工补班吗?
深圳市政府发的两条短信对放假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两种不一样的要求,企业在放假的安排上也会有所不同,对于是否要发工资和补班也是不一样的。
第一条短信是用人单位视情况停工
如果深圳市政府只发了第一条短信,那么放假不是必须的,用人单位可以放假,也可以不放假。
通知员工放假的企业可以不发放假期间工资或是要求员工补班的,但需要在通知放假的时候就知会员工,员工也有权拒绝放假。当然,不少企业也是非常人性化的,这种情况下放的假多数会发薪水。
企业没有通知放假的,员工不可以以台风天气为理由申请放假。如果因为上班不便要求请假的,应当按照单位的请假制度申请假期。台风天气请假原则上为事假,员工可以通过事假或年假的方式申请。如果员工没有请假,那么对不起,这是旷工。
第二条短信是全市实行停课停工停业停市
政府通知的放假,企业必须安排放假,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也不应该要求员工补班。
虽然没有法律条款规定,但是不少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城市都发布过《工资支付条例》或是《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意见稿)提出: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的,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中国首个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地方规章《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5年5月1日实施)也同样规定红色预警信号下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这种情况下的放假就相当于是正常休息日,用人单位除必要的岗位外必须安排员工放假,并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单位仍然安排员工工作的,应该为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无忧精英网同时提醒大家,台风天出行,风险加大。如果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即使不能构成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及因工外出受伤都将属于工伤),单位也还是要依法承担非因工伤亡责任。
很多企业遇到恶劣的天气都会灵活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彰显企业关怀员工。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员工免受伤害,降低企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