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是可怕的,但比欠债更加可怕的是对被列入失信后果的无知。一旦成为“老赖”,等待你的将是出行受限、消费降级、贷款被拒、禁止出入境、政府采购无缘、子女上学受限、司法拘留……
在你滑向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归路前
人民法院告诉你做一个合格的被执行人的
第一步
依法报告财产
或许你就可以不这么狼狈……
财产报告令是一项重要的执行制度,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不少被执行人对财产报告令有认识误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采取信用惩戒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常见的违反该制度的行为有哪些?
1、不主动申报。对财产报告令置之不理,隐匿财产不报告,企图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或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玩“躲猫猫”、“人间蒸发”,试图以拖待变!
2、不如实申报。明知自己名下有众多财产,却避重就轻,少报、虚报,甚至转移财产,企图蒙混过关。
3、未滚动申报。当财产状况发生变动时,未向人民法院及时补充申报。例如,执行期间明知自己有到期债权、一次性收入时,不补充报告,试图隐瞒收入。
4、未进行“零报告”。即便是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也应向法院填报确无财产,否则可能被视为拒绝报告。
以上四种情形,均属于错误行为
你要这么干,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制裁措施
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
1. 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 纳入失信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3. 追究拒执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并且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财产报告令的效力,不是说说而已!
那么正确做法是什么?
1.具体操作:
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十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当财产发生变动,应当自变动之日起十日内补充报告财产情况。
2.财产报告范围:
第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第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第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第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第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文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