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警察,人们总是想起智勇双全、生擒犯罪分子的刑警,走路带风、身手矫健的特警。事实上,很多公安民警并不都是如此,他们更多的是处置一些群众群众生活中的“小事”。但这些小事,都是民警心中的“大事”。让我们一起走进基层,看看兖州公安民辅警的工作日常。
5月14日晚21时许,大安派出所接到辖区好心群众报警称,在矿山小区门口附近,有一位年龄70岁左右的老人在此徘徊,疑是迷路找不到家。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交谈中发现老人口齿不清,说不清家里人的联系方式、姓名及住址。随后,值班民警一边安抚老人,一边让派出所其他同事查询老人信息及其家人联系方式。通过工作,民警确认老人家住徐村社区。22时许,民警将老人送到社区,此时老人的家人都焦急地等在门口,对民警的热心救助一再表示感谢。民警叮嘱老人的家人,要看管好老人并制作一张联系卡随身携带,以防再次走失。
蜀黍提醒:老人小孩一旦走失,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家有老人小孩的一定要加强照顾和看护,时刻留意,谨防走失,要为他们随身携带胸牌、手环、联系电话等方便识别身份信息的标志标记。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对独自出行的老人小孩多加关照,发现其为走失人员时要及时报警。
兖州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心事”,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定、治安稳定,做兖州人民的忠诚守护者。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