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小鱼还吃鱼自拍照
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也就是10月7日下午三点,江苏常州一名网名为“小鱼爱吃鱼”的美女骑手身穿白衣黑裤驾驶一辆宝马某型摩托车与另一辆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发生碰撞,男子经抢救后送入ICU,而改名女骑手香消玉殒,生命终止于23岁。
该名女子之前就有多次违规越界驾驶摩托车的先例,热心的网友多次提醒她,她的口头禅是“下次不会了”。
视频评论截图
可惜这次事故后,该名女子再也没有下次了。
事后查明,该女子事故所驾驶的摩托车是借来了,而其佩戴的头盔是市场价格600余元的假货,被撞后发现该头盔的缓冲层材料根本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而正品价值1万多元,其所戴的护具也不全,只有自己的身体是真的。
在这场肉与铁的搏杀中,被无情地败下阵来,丢了自己的性命。我想对于只上传了39个视频的女生,在摩托车圈里连个脸熟都算不上,也没有通过自媒体赚到什么钱,不仅为她感到惋惜,更感到不值。
来自该女孩的视频截图
此案中,最值得同情还有借给她摩托车的原车主,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据网友辨识,其驾驶的摩托车为宝马水鸟市场价格24万元,在此次剧烈事故中几近报废。而且被撞的男司机现年35岁,依然躺在ICU里,如果最终判断女生承担此次事故中的主要责任,那么将要面对天价治疗费。
关于借车出事故,我想起了一个之前的案子,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将宝马车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180°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而是自己借用的,车主到场后几乎崩溃。由于肇事驾驶员当场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最终赔偿了700多万。
对于借车出现的交通事故,车主一般没有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意味着,如果使用者死亡或者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如果三责险和商业险都无法宝元的情况下,多出部分需要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总共,希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记住下面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