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拥有美国籍的翁启惠(左)已遭限制出境。
三大罪名
●在浩鼎新药宣布解盲失败前卖出浩鼎股票,涉内线交易罪
●无偿技术转让给浩鼎,疑似收受“人情”股票,涉收受贿赂罪
●与润雅签订技术移转备忘录,安排其了解专利操作,涉图利罪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前,士林地检署侦办浩鼎内线交易案,意外查出台“中研院”将OBI-833抗癌疫苗技术转让给浩鼎后,“院长”翁启惠通过浩鼎董事长张念慈取得3000张浩鼎股票,疑有不当对价关系。检察官复讯时,当庭告知翁启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重罪,翁启惠脸色为之一变,担心遭到声押,不过他仅遭限制出境。
检调目前将翁启惠案分为三大块:在OBI-822乳癌新药被宣布解盲失败(疗效不明显)前,翁启惠卖出10张浩鼎股票,是否涉入内线交易?翁启惠明知“中研院”将OBI-833技术转让给浩鼎,却又通过女儿翁郁琇持有3000张浩鼎股票,是否涉及受贿?“中研院”2013年曾与润雅生技签订技术移转备忘录,安排业者了解专利操作,翁启惠是否涉嫌图利?
检调查出,“中研院”曾两度技术转让给浩鼎,其中OBI-822技术转让由美国主导,翁启惠则主导将OBI-833技术无偿转让给浩鼎,成功后,“中研院”和浩鼎双方可各分得40%权利金。检方质疑,浩鼎为还翁启惠的人情,把3000张股票给了翁郁琇,若以其持股成本每股31元(新台币,下同)计算,估计获利金额逾8亿元。检方认为,翁启惠已涉贪污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6000万元以下。
据悉,马英九办公室昨日证实,翁启惠下午致电马英九,希望见面,并在电话中致歉,但未提到请辞一事(但舆论认为,他将提出辞呈,马英九有可能批准)。25日,他将与马英九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