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旗韵】天字第一号旗袍

现在我们看到的旗袍,是女性的穿着专利,它已经成为中国女性的标志性民族服装。而其实,原本的旗袍不分男女,男子穿旗袍也是正常的装束。

当然了,这种“旗袍”和现代意义上的旗袍,又有所不同。这种服饰的产生,与清朝的建立者皇太极有很大的关系。

1636年,皇太极在盛京皇宫举行受尊号礼,正式称帝,定国号为“清”,改元崇德”。新朝建立,在讨论服制时,一些满、汉大臣多次劝说皇太极放弃旗人服饰,改用汉人服制,却被皇太极拒绝。这位即位后一直提倡“参汉酌金”、推崇汉族文化的首领,对坚持本民族特色有着自己的考虑。他对大臣们说,“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我国家以骑射为业,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并“使后世子孙遵守,毋变弃祖宗之制!”由于皇太极的一再坚持,旗装便成了大清的国家礼服

满族实行八旗制度,所以“旗人”所穿戴的袍式服装自然也称之为“旗服”“旗袍”,满语称“衣介”。一直到民国时期,旗袍一直都是满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着的服装。其风格在一定程度上与早前的金、元服饰有所相似,分为单、夹、皮、棉四种,又分男女两大类。清初男子旗袍为圆领、大襟、箭袖,四面开衩,系扣袢,腰中束带。四面开衩是为了骑射自如。作为生活在东北地区的游牧民族,其衣服自然与适应马背上的生活息息相关。旗袍的这些特点,也恰恰都与此相关。

崇德元年(1636),改国号为清后,皇太极制定了一系列宫廷服饰制度,最后强调:“其衣服、马鞍、辔头、马韂、翎管、坐子,有仿上越分备用五爪龙、凤凰、黄缎者,概行禁止。不得穿用黄衣,倘有先制成者,俱令拆毁。上述各项,倘有仿御用式样仿造者,着严行禁止。”

旗袍人人可穿,但五爪龙的黄袍变成了皇帝的专属服装,比如沈阳故宫珍藏的这一件“皇太极御用黄色团龙纹常服袍”,就是皇太极独家使用的图案和款式,可谓“天字第一号旗袍”。

清 皇太极御用黄色团龙纹常服袍

虽然是“天字第一号”,但这件清朝的创立者所穿的龙袍,和他的子孙们所穿着的龙袍相比,显得过于清简朴素,没有那么繁复的花纹和工艺,也没有那么名贵的织工,甚至在材料上,也有很大的差别。这也很好理解,这件朴素的龙袍,恰恰反映了清朝入关前的宫廷服饰特征和其承载的社会历史状况。毕竟王朝初创,还没有条件那么铺张。

这件皇太极御用常服袍是目前极少数留存的皇太极所用传世品,制作于后金天聪至清崇德年间(1627—1643),为典型的满族早期男式长袍样式。这件袍身主体由黄色织锦缎制成,缎面暗绣开光五爪云龙纹、云纹、万字纹图案,风格朴素不张扬,与入关之后的清帝服饰相比,体现了清政权统治力和国力的变化程度。袍服为右衽大襟(捻襟)式,香色织锦龙纹护领,袍服两袖为窄袖设计,方便骑射和保暖。

值得注意的是这件龙袍的袖子,袖端为半圆形袖头——箭袖设计,这是清代服饰的显著特征之一。箭袖是为射箭方便,满语称“哇哈”,因其形似马蹄,故俗称“马蹄袖”。箭袖最初的设计意图完全是出于实用功能,冬季狩猎时袖头放下盖在手背上,既能保暖,又方便射箭,充分体现了骑射民族的生活习俗。其实,在东北苦寒之地,冬天将双手放到袖子里面来防寒,至今仍是一种普遍现象。

清 皇太极御用黄色团龙纹常服袍

在关外,箭袖平日挽起,放下御寒是一种常态。入关后,箭袖多在行礼时才将袖头放下,平时挽起,其实用性逐渐向礼制的方向发展。

皇太极的这件“龙袍”,领口、开襟及左右箭袖部位为石青色地片金织锦云龙纹,袖端用蓝素缎制成。袍里为月白色暗花绫面,面、里之间以薄棉缝制而成,应为春秋季节所穿袍服,类似于东北地区人们常备的“二棉袄”。

冬天的时候,应该还有更厚实的旗袍。在秋冬的过渡期,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长到肚脐、四面开衩、对襟的短褂,俗称马褂。长袍外面罩马褂,也是为了骑马方便,称作“长袍马褂”。马褂在清初仅限八旗士兵穿着,后来逐渐盛行于民间。

皇太极的这件常服袍作为清初重要的皇帝御用服饰,其形制、色彩、用料、纹饰等诸多方面都与入关后的宫廷服饰有着较大不同,反映了清朝帝王服饰的较大变化。这也是沈阳作为“旗袍故都”的发展见证之一。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詹德华

编辑:王沛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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