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何必须在郧阳设“郧阳抚治”?

郧阳在建置抚治之前,其地本属封禁之区,向被视为弃壤。而郧县不过是襄阳府属均州所辖的一个僻县,形同村落,以七品知县领之,尚且勉强,竟一跃成为郧阳抚治中心,以都御史驻之,岂非偶然?考察明朝历史,自宣德以后,由于一些地方多有叛乱,原设十三布政司难以控制,于是萌生了巡抚、总督之制,借以加强力量,绥靖地方。开始时,朝廷视需要临时派遣大臣到有关地方处理,事毕撤回,所以它的设置与布政使有别,只不过是明廷在当时形势下采取的应急措施而已。但是经过多方多次实践,完成任务即行裁撤,往往叛乱复起,于是又逐渐形成了制度化和地方化的模式,所设置的巡抚或总督其辖区也就逐渐成为与布政司职几乎相同的定制。郧阳抚治区域,原本分属于湖广、河南、陕西、四川等省之巡抚管辖。其地山多谷深,道梗难通,鞭长莫及,政令难达。其土地可垦,矿藏可开,利之所在,为民所重。但逋逃入聚,诚恐肇事,遏不可遏,驱不可驱。因实则难以为靖,朝廷不得不在这一区域另行颁设抚治。以郧县适在其中心地带,邑濒汉水,为四达之要津,其四隅又有荆、襄、宛、汉为柱,故就邑开府,置行都司,以巡抚驻之理其事。郧阳抚治就是在这种气候条件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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