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扯什么情有可原、为民申冤之类的。这就是利益——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资本。资本的介入和退出,决定了没有资本的武松的死或生。
主理这件杀人案的,是阳谷县知县。要说这位知县,和武松是有点儿交情的:就是因为他的赏识,武松才由一个盲流、一个街头混混,一跃而成为县里的都头,有了公务员的身份,还多少是个小领导。武松对这位知县也很感激,称为“恩相”。
这位知县想把积蓄送到东京亲戚处收贮,也是派了武松前往。这是一笔小型的“生辰纲”,也面临“路上被人劫了去”的危险。而武松既有本事,又精细,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博得了“一锭大银,酒食管待”的赏赐。
虽然办的是私事,但是在那个时代,下属本来就是为领导办理“公私事务”的。所以知县和武松的交情,还仅限于“工作关系”的范畴之中,谈不到私人感情。
而这个时候,“资本”就出场了:武松状告西门庆与潘金莲谋杀武大郎,虽然物证口供皆全,但县官贪图西门庆“使心腹心来县里许官吏银两”的贿赂,不肯替武松做主,反而说是“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嘿,寻找“五件事”的证据,不是官府刑侦部门的事儿吗?难道要原告拿出“五件事全”,才能立案?原告又不是专业的刑侦人员,他们怎么可能“五件事全”?
一面是“工作关系”的武松,一面是代表“资本”的西门庆。知县是贪官,当然后选择后者。
知县不立案,就是受了贿赂,这个道理是明摆着,武松当然也很明白。既然司法途径走不通,那就用武力去报仇吧。武松这样的汉子,怎么允许唯一的亲人冤沉大海?
到西门庆被杀之后,情形局势又为之一变:西门庆“爹娘俱已没了”,虽然有多房妻妾,却没有“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的本事,只会凭着知县“依法处理”。
这时候知县面对的,是“工作关系”的武松,和已经死去、没有了“资本”的西门庆。知县虽然是贪官,可是西门庆有钱也不会送给自己了,干嘛还要周全他?这就可以照顾一下“工作关系”的武松了。
知县修改了招状,不再提武松主动攻击、有备而来、连杀二命,而是称为“斗殴”、“扭打”。谋杀和斗殴致死,当然量刑不同。再加上自首的情节,就可以减轻处罚、免于一死了。
武松为什么没被判死刑?因为大家都同情敬佩武松是个“仗义的烈汉”。而这点儿同情心、敬佩意,在资本的压迫之下毫无反抗之力,当资本消失之后,就可以出来发挥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