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族的存在在历史上是一个未解之谜,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却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吃人事件,中国虽然是有五千年悠久文明的“礼仪之邦”,但在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令人现在读来毛骨悚然的野蛮血腥的“人吃人”惨剧!
不知道是否有人听说过“两脚羊”一词?“两脚羊”指的不是羊,而是指被当作食物吃的人。北宋灭亡后,北方的老百姓在逃亡江南的途中曾因缺粮而自相残杀,女人的肉被称为“两脚羊”,小孩的肉被称为“和骨烂”。
《本草纲目·人一·人肉》中记载:“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鲁迅在《准风月谈·抄靶子》也提到了“两脚羊”:“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食,叫作‘两脚羊’。”
《晋书·石虎传》记载,石虎荒酒淫色,骄恣无道,经常在夜间出没于宫臣家中,淫其妻妾。“妆饰宫人美淑者,斩首洗血,置于盘上,传共视之。又内诸比丘尼有姿色者,与其交亵而杀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亦赐左右,欲以识其味也。”比丘尼,即尼姑。石虎将尼姑奸淫之后把她们杀掉,放上牛羊肉与尼姑的尸体一起煮了吃,还把人肉赏赐给群臣,美名曰“欲以识其味也”
《旧唐书》记载,僖宗中和三年,黄巢在攻打陈州时,曾把捉来的俘虏当作粮食,一天之中被杀害的人以千百计。“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竟然野蛮残忍到把人放到舂磨砦碾碎连着骨头一起吃!
元末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这段近似于白话文的描述读来真是令人心头阵阵发寒。
战乱能致使“人吃人”,灾荒亦如此。
1929年,甘肃大旱。传教士马永强在《近代甘肃灾荒备忘录》中记载:“居民绝食或缺种子已达百分之八十,故多以婴儿烹食充饥。各县儿童不敢出门。”
930年《大公报》有一则通讯称:“饥民初则偷窃死尸,继则公然脔割,终则以婴儿、妇女的腿臂做腊肉,家居供食品,出外作干粮。各出税局翻检行李,常有人腿裹其中。”若是官兵问起来,饥民们就会说:“这是我家孩子的肢体,如果我不吃,也会被别人吃。”
看过电影《1942》的人想必对河南那场大灾荒还记忆犹新。《河南文史资料》对此事有记载称,郑州有成群的乞丐掘食死尸,马水道夫妇,亲自动手煮食了他们的亲生女儿香菊。
周俊旗编著的《民国旧事》(1928—1931)记录了一件骇人听闻之事:甘肃隆德县—村有三户人家,丈夫都外出逃荒去了,三家的妻子结伴行乞维生,但仍然快要饿死,于是她们偷偷抱走别人家的小孩,把他们切碎煮熟来吃,等被别人发现,窑中堆积了30多个小孩的尸骨。
席会芬、郭彦森主编的《百年大灾荒》中有这么一则记载,陕西三原县一妇女带着3岁的儿子逃荒,夜里住在一户农家中,第二天早晨发现儿子不见了,她四处寻找,在厨房里闻到了肉香味,打开还在冒热气的蒸笼,竟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坐在笼中,已经被蒸多时,惨不忍睹。
不过,现在生活与过去相比要富足的多,那种野蛮血腥的“人吃人”惨剧想必不会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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