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收钱时非常惶恐不安、夜不能寐,担心被发现,‘半夜害怕鬼上门’。在又‘惊’又‘喜’中,又一次次收钱,就像吸食鸦片一样……”近日,“廉洁四川”公众号发布《“案”理说丨任职40个月 月均受贿51万元的国企掌门人》,披露了阿坝州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超的贪腐细节。
陈超,男,1973年3月生,1993年3月参加工作,202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九寨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九寨沟县粮油收储公司执行董事,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9年7月,陈超通过不懈努力,成长为九寨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陈超为商人张某某、张某在当地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钱款共计288万余元。这是陈超“执掌”国企后第一次伸手,收钱的“快感”和对钱的“向往”,让他不断计划着“下一次”。
2021年4月,陈超担任阿坝州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时的他,内心的欲望不断膨胀,满脑子都是借机“大赚一笔”的想法。于是,他心安理得地和商人们做起了以权换钱的“生意”。
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陈超先后为商人罗某某、漆某、冯某、徐某在马尔康市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停车场建设、旅客服务集散中心建设等多个项目中提供帮助,先后多次分别收受罗某某等人所送现金400万元、136.5万元、200万元、700万元……
“我有自己的‘信条’,我绝对不会贪污公司的一分钱,贪污很容易就暴露了,我只是接受商人老板们主动送上门的钱。”陈超自以为很聪明,罗某某的400万元,他先后四次安排表弟、妻子代收;漆某的136.5万元,安排表弟李某某以签订虚假合同,采取公司之间转货款的方式完成;徐某的700万元,安排妹夫杨某分两次在成都代收。为规避风险,他每次都是安排亲戚、妻子等人代收。
2023年8月,经阿坝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陈超接受茂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1月,陈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6月,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陈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经查,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陈超在担任九寨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先后23次非法收受15名商人老板所送钱款共计2060余万元。短短40个月,平均每个月受贿51万余元,时间之短、金额之大,令人咋舌。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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