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助商惠民·悦享昌江”
二、活动时间
总体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2日
分四期进行:
第一期核销有效期: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1日;
第二期核销有效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8日;
第三期核销有效期: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5日;
第四期核销有效期: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
三、活动对象
个人消费者:全体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员
四、活动资金及档次
活动总体资金为343240元,第二期投放资金为150910元,有效期为11月14日-18日。
五、活动形式
六、活动参与商家
(含加油、商超购物、餐饮、住宿等领域商家)
七、具体领取流程
八、注意事项
(一)优惠活动不能用于充值卡、购物卡,相关优惠只能用于本次活动期间的消费,不能用于抵销前期债款,违规商户和消费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同一件商品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得将一件商品拆成多单,享受多次优惠。
九、特别说明
(二)退款规则: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退款金额不含优惠部分金额,发生退货后不占用优惠次数,若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次数。
(三)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开启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支付限额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以及因考虑市场波动、商户优惠力度不一致出现价格差异等原因主动提出退货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四)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受到本活动优惠权益,请各参与商户及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等,涉及套骗财政资金的,将追回相关资金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形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承办平台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六)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主办方反映,主办方将积极协调解决。
来 源 / 昌江县发改委
责 编 / 钟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