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一里程碑式的立法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落地,如何突破“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让民企在重大工程、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领域真正享受公平待遇?对此,本期《理论研究》专访了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教授,就法律实施的核心要义、民企破局路径及营商环境优化等话题展开深度探讨。
耿明斋 河南大学资深教授、经济学院名誉院长、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组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民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深刻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内涵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理解 “两个毫不动摇” 的科学内涵?
耿明斋:“两个毫不动摇”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遵循,其科学内涵深刻指向一个核心目标:在尊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激发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实现整体资源配置效率的持续提升。要真正把握其精髓并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必须坚持以市场效率为标尺,在动态优化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边界中寻求最优解。
市场机制,因其在自愿交易中自发实现资源向高价值领域流动的天然禀赋,是效率最可靠的“发现者”与“裁判者”。“两个毫不动摇”的实践起点,正是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这要求我们超越僵化的所有制藩篱,以“谁更能以最低成本为社会创造最大价值”这一效率准则,作为划分国有与民营活动边界的黄金标尺。唯有如此,各类资本才能在公平竞技中各展所长、优势互补。
《金融时报》记者:在具体实践中,如何根据不同领域特点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耿明斋: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其科学内涵在于精准聚焦国有资本不可替代的战略效能与效率优势领域。在涉及国家战略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如跨区域高铁、特高压电网、大型水利枢纽)、前沿基础科学研究等具有强正外部性、长周期、高风险特征的领域,私人资本往往不愿或无力涉足,国有资本凭借其规模实力、超越短期利润考量的战略定力以及统筹协调能力,显著提升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共福利水平。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其核心要义在于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提升市场活力、驱动创新与效率的澎湃引擎。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本质是释放其无可比拟的效率潜力。在竞争性、创新性强的广阔天地——从消费互联网的便捷服务到高端制造的精密突破,从生物医药的研发攻坚到新兴业态的模式迭代——民营经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市场触觉敏锐的天然禀赋,使其成为市场响应最快、创新动能最足的效率先锋。其创造“56789”的贡献,正是其效率优势的最佳证明。
《金融时报》记者: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发挥作用的领域。实际操作中,如何动态调整二者的边界?
耿明斋:边界划分绝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技术进步、制度完善与市场深化而持续演进。某些曾属自然垄断的领域(如部分公用事业),随着技术革新(如分布式能源、智慧管网)和监管能力提升,可有序向高效率的民营资本开放;某些关乎未来竞争力的新兴战略领域(如量子计算、可控核聚变),初期可能需要国有资本战略性投入奠定基础,待技术路线相对清晰、市场逐步成熟后,则亟须引入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与运营效率以加速产业化。这种动态调整,正是“两个毫不动摇”在发展中不断寻求更高水平效率均衡的生动实践。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最终要落脚于构建清晰、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拓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非禁即入”原则落到实处,是拓展空间的制度基石。更为关键的是全面贯彻“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信贷、土地、数据)、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个环节,确保国有与民营、内资与外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强有力的产权保护与契约执行机制,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是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敢于长期投入创新的根本保障。
破除隐性壁垒
保障民企公平竞争
《金融时报》记者:当前,民营企业在参与重大工程时,面临哪些隐性壁垒?
耿明斋:一边是“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宣示,一边是“国字头中标、民企打工”的现实落差,折射出公平竞争原则在实践中的深刻矛盾。
公平竞争政策落地面临多重梗阻。尽管国务院《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明令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但实践中仍存在“玻璃门”。如招标文件中常隐含业绩门槛,要求“在本地区有类似项目经验”或“具备国有背景”,实质形成所有制歧视的隐性壁垒。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该如何系统性地破局?
耿明斋:系统性破局需多维发力。一是深化招标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推行招标文件第三方评估,重点清理所有制歧视条款。二是优化分包治理生态,强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建设单位按节点支付工程款,切断欠薪传导链;建立分包企业资质穿透核查系统,杜绝挂靠行为。三是强化信用与技术赋能,扩大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应用,对科技型民企实施“技术得分优先”评标规则。四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调整自然垄断行业清单,对技术成熟的领域(如5G基站、充电桩)及时向民企开放。
关注中小企业生存状态
激活经济“微循环”
《金融时报》记者:除了重大工程领域的困局,中小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状态也备受关注。在您看来,当前中小企业面临哪些生存压力?我们该如何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耿明斋:当市场大潮奔涌向前,人们往往容易忽略一个基本现实:经济之海的真正底色,是由无数中小民营企业的点点星火汇聚而成。它们吸纳着超八成的城镇就业,贡献着半数以上的税收,是经济生态中最富活力的“毛细血管”。然而,当下这些“微循环”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亟待我们投以深切的目光与切实的帮扶。
破解之道,首在纾解燃眉之急。减税降费需精准“滴灌”,对真正挣扎求存的中小企业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切实为其“松绑减负”。金融“活水”要引向最干渴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简化流程,建立敢贷愿贷机制,让“金融血脉”真正滋养实体根基。同时,狠抓政策落地,建立高效透明的申报平台,让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或“一键直达”,彻底打通政策传导的“中梗阻”。
更长远的目光,应投向优化其成长土壤。坚决清理各种隐性壁垒与不合理门槛,保障中小企业在招投标、市场准入方面享受真正的“国民待遇”。构建健康产业链生态,鼓励大企业向优质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共享创新资源,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共生格局。
目前经济已经进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新阶段,在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一系列刺激消费的举措中有一个被忽略的有效措施,即中央国债项目资金可以直接用于救助中小微企业,鼓励其发放工资、留住员工、扩大就业。这种方式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已被权威经济学家理论证明。
破“官”立“服”
优化营商环境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如何更好地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从而真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耿明斋:破除官本位,首在权力“归位”。建立服务型政府,核心在于“清障松绑”。烦琐的审批、随意的检查、僵化的条规,这些有形无形的“绳索”捆住了企业手脚。服务型政府当以企业需求为号令,大刀阔斧破除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某市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将分散于数十个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整合,企业开办时间由月余压缩至数日。此非效率提升的简单数字,更是政府角色重塑的深刻印证。
真正优化营商环境,更需警惕执法“任性”。一些地方“一刀切”式运动执法、选择性执法,让企业无所适从,甚至“一朝被查,满盘皆输”。优化环境,重在稳定预期。需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杜绝“以罚代管”,更应杜绝朝令夕改。政策出台当审慎评估、保持延续,让企业家敢于做“长期主义者”。某省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要求重大执法决定须经法治审核,为权力套上法治“缰绳”,令企业吃下“定心丸”。
当政府放下“管”的执念,拾起“服”的本分,便是市场活力奔涌之时。拆除“官本位”的围墙,政府要做的正是“减法”与“加法”:减去不必要的管制与干预,加上精准的服务与保障。只有权力真正后退一步,市场方能阔步前行。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王璐
编辑: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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