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闻界|还房贷更灵活了,利率重定价最短仨月可调

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继10月25日集中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当前,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已基本完成。此次调整涵盖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调整力度和覆盖面均超去年。

继全国性银行发布个人住屋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后,11月1日,成都银行、江苏银行、渝农商行等多家中小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将从1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房贷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变更重定价周期可选择按年、按半年、按季度重定价。

11月15日为限,重定价周期最短3个月

从公告来看,这些商业银行都上线了类似“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入口,借款人可以按系统提示自助办理重定价周期变更。

梳理商业银行公告可见,11月1日以后,新发放房贷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借款人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大多数银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共3个选项:三个月、半年、一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银行规定,存量房贷借款人在整个贷款存续期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1次,不能多次调整。

多家商业银行均在公告中表示: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变更申请。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在办理成功当日生效。

比如,一位购房者购买的商品住屋于2020年9月30日发放贷款,合同约定放款日为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所以每年9月30日按照最新LPR相应调整新一年度的房贷利率。上一还款年度利率为4.2%,今年9月30日利率相应调整为3.85%(与今年9月20日公布的5年期LPR一致)。按照10月25日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方案,其房贷利率进一步下调为3.55%(LPR减30个基点)。

如果按照原来的重定价日,下一次调整,则要等到明年9月30日。但购房者若选择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那么3个月后,其房贷利率就可以按照最新的LPR作出相应调整,比原定的调整日期提前了7个月。

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加点值的调整

此外,公告还明确,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加点值的调整。

以工商银行公告为例,当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4年11月1日(含)起线上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或线下向贷款服务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审核通过后,新的利率加点值即日生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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