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购买的苗木属于农产品范畴,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进行抵扣进项税额。具体类型如下:
1、从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境外进口初级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从初级农业生产者处直接购买、收购,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普通发票),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除此之外,房地产公司从批发、零售等环节购入的苗木,获得的普通发票、免税增值税普票均不能进行抵扣。
对于购买苗木,如因自然死亡,导致苗木种植未存活,导致损失的,可以按照正常损失进行处理,不需要做进项税额的转出,同时企业所得税直接按照购买价款进行资产损失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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