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他颇为困扰的事,他在常熟农商银行办理的住屋抵押贷款,原本以为是按3.8%的年利率还款,今年打算提前还款时,才意外发现合同约定的年利率竟然是8.7%。这一情况被曝光后,相关话题#房贷年利率从3.8变8.7五年才发现#迅速登上微博热搜,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采访后了解到,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还有两名江苏市民也向记者反映了几乎相同的经历,三人的情况均涉及低息引流、签约时隐瞒利率以及银行长期不提供合同等问题。

王先生向记者回忆,2021年,他经中介介绍前往常熟农商银行办理住屋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68万元,期限10年。当时,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都口头告诉他,这笔贷款的年利率仅为3.8%,比四大行同期4.8%—5.8%的利率水平更低。等到签约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让他查看合同中的利率条款,而是直接翻到签字页,催促他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后,银行始终没有向他提供合同原件,他多次向银行索要,但都没有结果,因此在过去的五年里,他一直按照3.8%的预期年利率进行还款。
2026年2月,王先生计划提前还清贷款,在查询相关信息时,才发现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其实是8.7%。按照他每月约8500元的还款额计算,过去五年间,仅仅因为利率的差异,他就多支付了超过十几万元的利息。4月9日,王先生与常熟农商银行方面进行了协商,协商一直持续到当天晚间,银行方面仅同意退还他7万元,王先生认为这一金额无法弥补自己的实际损失,当场拒绝了该方案,双方的协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除了王先生,江苏张家港的王女士和张先生也有着相似的遭遇,两人都是在常熟农商银行张家港支行办理的贷款。受访者张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佐证其所述情况。王女士介绍,2021年她经中介介绍,准备办理30万元的房屋抵押贷款,对方口头承诺年利率为4.5%,签约时同样被工作人员引导直接签字,并且在之后的多年里一直没有拿到合同原件。还款五年后,她才发现实际年利率为8.7%。之后,王女士向12378金融监管热线进行了投诉,今年3月份,经过交涉,常熟农商银行将她的贷款利率下调至4.0%,但当她看到王先生通过媒体曝光事件后,希望银行能够退还自己此前多支付的利息,却遭到了银行的拒绝。
张先生表示,他与王女士是同期、同网点、由同一工作人员办理的贷款,当时工作人员也口头告知他贷款为4.5%的低息产品,签约后他也始终没有拿到合同原件。过去五年里,他多次向银行申请降息,但都被拒绝。今年春节后,他通过银行APP查询,才得知自己的贷款实际年利率为8.7%,投诉后,银行才将他的利率下调至4.0%,对于他提出的退还多付利息的要求,银行同样予以拒绝。张先生还透露,协商过程中,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曾表示“利息退不了,都退了银行就黄了”。

三名当事人均表示,如果当初银行明确告知他们贷款年利率为8.7%,他们绝不会放弃国有大行,转而选择常熟农商银行。正是因为银行隐瞒了真实利率,并且长期不交付合同原件,才导致他们连续五年蒙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4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上午到下午多次拨打常熟农商银行总行的公开电话,想要就此事进行求证,但电话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另据红星新闻报道,该行此前已经回应称,已关注到相关报道,正在抓紧核实情况,将根据事实情况妥善处理此事。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贷款利率“变脸”引发争议,可能与常熟农商银行的定位和业务构成有关。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国内小微金融标杆,常熟农商银行深耕“三农两小”领域,业绩持续稳健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该行个人业务营业收入为31.40亿元,占比51.80%。在发展模式上,该行高度依赖息差收入,2025年前三季报显示,当期利息收入为80.05亿元,占比84.15%。

广东知恒(武汉)律师事务所ESG&IP法律事务部首席顾问张树友律师认为,常熟农商银行隐瞒真实利率、跳过格式条款提示的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欺诈,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的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贷款人可主张利率条款不订入合同。他建议贷款人立即向12378投诉,申请金融调解,若投诉和调解无法达成诉求,可委托专业律师起诉,要求银行返还多付的利息。目前,三名当事人均表示,如果与银行无法协商一致,将通过监管投诉、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