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日),本报从义乌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履职不到位,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被通报。
据了解,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廿三里街道派塘村周店自然村综合楼工程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等情况。
廿三里街道派塘村周店自然村综合楼工程位于廿三里街道派塘村,建设单位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派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义乌市山恒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中标金额3490450元,2019年9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
经查,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廿三里街道派塘村周店自然村综合楼工程中存在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的情况。
据此,义乌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处理。
义乌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全市各在建项目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狠抓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各监理单位应引以为戒,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高质建成;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工程监理职责作用,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据爱企查显示,浙江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9月2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65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秀明。(文|中国基建报 程文龙)
版权声明:本文系《中国基建报》原创报道,未经本报授权允许,严禁转载、抄袭、摘编,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