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以往,保险行业高管薪酬往往只能从上市险企年报中窥见,2022年,非上市险企开始在偿付能力报告中首次披露董监高薪酬数据,得以让外界更好了解险企高管薪酬情况。
“保财论道”梳理,约有118家非上市险企披露可得数据,约10家非上市险企董监高的最高薪酬在500万元以上,合众人寿以953.85万元的董监高薪酬领跑,逼近上市险企水平。
不过,高薪还是少数,非上市险企董监高整体薪酬大多集中在100-300万元左右,9家险企董监高薪酬在100万元以下,最低不足50万元,差距较大。
01
最高薪酬排名前10位非上市险企有半数亏损
根据“偿二代”二期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列报关于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薪酬的相关信息,其他季度无需列报。
从梳理情况来看,在披露相关数据的118家险企中,合众人寿、安达保险、北京人寿、国富人寿、横琴人寿、信美人寿、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美亚财险、中德安联等10家公司的董监高最高薪酬在500-1000万元区间,RGA美国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最高年薪为300-600万元。
其中,合众人寿的年度最高薪酬为953.85万元,为明确披露的董监高薪酬的最高薪。合众人寿共计13位董事,4位监事,9位高管,另有2位董事、6位高管薪酬在500-1000万元区间的有,2位监事、3位高管薪酬在50-100万元之间,10位董事和2位监事薪酬在50万以下。
安达保险、北京人寿分别以676万元、650万元的高管薪酬排在第二位及第三位;国富人寿、横琴人寿的最高薪酬分别为550.16万元、517万元;信美人寿、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美亚财险、中德安联人寿的最高薪酬均在500-1000万元之间,RGA美再上分最高薪酬在300-600万元之间。
需关注的是,高薪并不与公司当年业绩表现正相关,高管最高薪酬排名前10位的非上市险企中,半数在2022年经营亏损。
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合众人寿2022年净亏损20.2亿元,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连续8个季度为C类,主要因操作风险较大所致。安达保险、北京人寿、国富人寿、横琴人寿、RGA美再上分去年分别实现净亏损0.002亿元、1.96亿元、2.8亿元、1.61亿元以及0.022亿元。
根据合众人寿披露,其个险标准保费达成率未达成计划导致了个险新业务内含价值未达成计划。个险标准保费未达成主要原因为人身险市场下行,该公司个险核心人力(包括绩优人力、长险活动人力及新增人力)达成不及预期。同时,该公司财务投资收益整体收益不及预期,一是非标资产配置不足,二是权益类资产收益不及预期。
除以上险企外,最高薪酬在业内处于较高水平的还有汉诺威再保上分、民生人寿、前海再保险、华安财险、德华安顾人寿、利宝保险、华贵人寿、合众财险、招商信诺人寿以及海保人寿等,最高薪酬均在360万元以上,同方全球人寿、瑞再企商高管最高薪酬在100-500万元之间。
不过,保险公司高管高薪到手后并非安枕无忧,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监管必须采取的措施中包括限制董监高的薪酬水平。
2021年,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薪酬工具,平衡好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相匹配,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8种情形下,高管薪酬超额发放部分或相应期限内全部薪酬要被追回,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同样适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02
薪酬差距较大,最高薪多集中于100-300万元
尽管部分非上市险企高管高薪“诱人”,但毕竟是少数,无法展现全貌,行业整体的高管薪酬有较大的差距。
进一步来看,71家非上市险企董监高最高薪酬在100万元-300万元之间,这也是较为集中的薪酬区间。另有9家非上市险企高管最高薪酬在100万元以下,以财险公司居多,君龙人寿是唯一一家高管最高薪酬低于100万的寿险公司,为98万元。
中铁自保、长江财险、燕赵财险、凯本财险、融通财险、中国农再、广东能源自保董监高最高薪酬分别为88.2万元、82.31万元、79.59万元、77.6万元、71.27万元、70万元以及47.9万元,均为财险公司且在100万元以下。
自然,高管薪酬并不是收入的全部,或还有股权激励、绩效薪酬以及各类奖励奖金。在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有几家中小险企披露了股权激励和绩效薪酬奖励情况。
寿险公司中,中宏人寿共有11人期末持有股票期权,到2023年持有数量约有52万股。财险公司中,安达保险2022年公司有9人授予股票期权,持有数量7810股,期权执行价格199.03美元/股。
从绩效奖励来看,长城人寿、百年人寿、工银安盛、光大永明等各家高管的绩效奖励总额均高于500万元,长城人寿高于100万元。美亚财险、利宝保险、锦泰财险2022年度绩效薪酬高于500万元。
据了解,保险公司的薪酬制定基本都依据原保监会2012年印发的《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各公司的薪酬水平和结构有所不同。
根据《指引》,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结语:
相比之下,民营保险机构由于市场化程度更高,薪酬与激励制度更为充分,更易出现高薪,自然,高管也背负着较大的考核压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