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辱骂全红婵!群内282人仅群主被行拘 博主:其余人或批评教育

根据警情通报,31岁的跳水运动爱好者徐某在其创建的群内多次发表针对全红婵的侮辱性言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很多人产生疑惑:这个处罚到底是轻是重?

依据有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谓“公然”,并不限于在公共场所,也包括在微信群、朋友圈,而徐某不仅是群成员,更是群聊的创建者(群主),身份特殊,责任更重。

对侮辱行为的处罚分为两档:普通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罚款。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意味着其行为属于“情节较重”。

之所以说属于“情节较重”,第一,徐某变换昵称、多次发表侮辱性言论,这说明其行为具有反复性和刻意性,是有意识、有计划的持续攻击,恶意更深、危害更大。第二,徐某是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但他不仅没有履行管理义务,反而带头在群内发表侮辱性言论,而“变换昵称”意味着他有逃避追查的主观故意。第三,事件已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警情通报显示,除了徐某被行政拘留10日之外,也对群内其他相关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理。不过从内容来看,其他人受到的处理不会比徐某更重,知名博主理记就认为,这个282人的大群,其他人估计大部分是训诫或者批评教育。

理记认为,这个处罚其实不轻,类似情况一般都是只能民事诉讼,虽然全红婵是奥运冠军,但法律地位和我们普通人一样。当然,全红婵还可以追究徐某的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