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买不来原谅!婚内强奸案开庭,律师:夫妻生活不该算犯罪


内蒙古一对结婚15年的夫妻,在离婚冷静期间闹出风波。丈夫刘某因怀疑妻子出轨,在一次争吵中动手打人并强行发生性关系,随后被妻子以强奸罪告上法庭。女方拒绝和解,坚持要求赔偿30万元,而男方的家人则反复求情未果。律师为刘某做无罪辩护,称“婚内性行为不算犯罪”,引发争议。


这对夫妻的婚姻早已破裂,今年2月申请协议离婚,进入30天的冷静期。然而,就在这期间,丈夫刘某安装录音笔,试图搜集妻子出轨的证据。3月21日,他怒气冲冲找上门,两人爆发激烈冲突。刘某动手打人,导致妻子腰椎骨折,随后又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妻子报警后,案件迅速发酵,男方家人急得团团转,甚至婆婆下跪求情,但女方态度坚决:“钱可以谈,但绝不原谅。”

男方的姐姐刘女士称,弟弟并非无理取闹,“录音笔里有证据”,只是从未公开播放。她埋怨弟媳“糟践”弟弟的感情,明明前一天还收下5000元去旅游,转眼就翻脸不认人。而女方这边,咬定对方是家暴加强奸,不仅坚持刑事追究,还索要高额赔偿。

律师的辩护理由很直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生活属于“正常行为”,不该按社会上的强奸案处理。

但问题是,两人已处于离婚冷静期,情感上早已决裂,这时候强行发生关系,还能算“婚内义务”吗?不少网友争论:“离婚冷静期不是施暴豁免期,违背意愿就是犯罪!”也有老一辈人摇头:“床头打架床尾和,夫妻之间何必闹到法庭?”

更现实的是,类似的案件判决并不一致。有些法院认为,只要婚姻存续,性关系就不能轻易定性为强奸;

但也有些案例中,法官会结合暴力行为、感情破裂程度等因素,认定丈夫构成犯罪。这场官司的结局,或许会成为类似纠纷的参考案例。


争议性小结

当婚姻只剩一纸证书,强行发生关系是“夫妻义务”还是犯罪?法律或许能给出答案,但人心里的账,永远算不清。有人问:“如果感情没了,结婚证到底是保护,还是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