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还手有错吗?

深夜被暴打,拿酒瓶反击,这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女店主用亲身经历告诉你:法律绝不给恶人撑腰!

近日,很多人在网络上看到张女士的经历,一起持续四年、最早被认定为互殴、最终被法院再审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如今,案件尘埃落定,日子重回正轨。依然在开着餐馆的张女士,不断地被人问到“被打后还会还手吗?”这个问题,但张女士说,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她会选择不还手。

饭店老板 张女士:反正我时刻提醒自己,以后遇到这种事情,人家打我,要不我就让他打几下不还手,要不我就直接跑出去。

宁愿吃亏,也不愿意再重走来时路,因为从2020年到2024年,四年时间,她一边要打官司讨要说法,一边还得继续经营饭店维持生计,官司最终虽然赢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有多不容易。

事件回顾:

这起引发了四年官司的冲突,起因是她制止了一位醉酒顾客用桌子边缘起瓶盖。

  • 视频画面显示,这名醉酒顾客首先动手,三次挥拳将张女士打倒在桌下,而张女士也顺手拿起了桌上的啤酒瓶进行反击。

  •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来现场,在查看现场冲突视频、询问当事人后,公安机关认定,醉酒顾客刘某寻衅滋事殴打张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张女士用啤酒瓶将刘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 不久后,涉事的刘某又找到张女士,拿出了之前的《处罚决定书》,因为里面包含着其受轻微伤的信息,以此要求张女士给他四万元的赔偿。

  • 2021年5月,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半年后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两审法院都认为,虽然张女士用啤酒瓶殴打刘某系被迫反击行为,但该行为存在一定社会危害性,故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得当。

张女士案改判推动正当防卫制度完善

一审、二审接连败诉,灰心丧气是肯定的,而在别人眼里,这么一个小的治安案件也没必要如此较真,张女士说,这些年里她不是没想过放弃。

在律师建议下,张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这一次,检察机关重新对一分钟的冲突现场反复进行审查,最终,以张女士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机关认为,在冲突中,刘某连续多次猛推、掐压张女士,双方强弱对比明显,张女士基于紧急状态下,被迫利用身边物品进行还击,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受到行政处罚。

收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1月,对这起抗诉案件开庭再审。

这一次庭审,法院判决除了撤销原审判决以及公安机关对张女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还写明司法实践中,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这种处理方法模糊了“正”与“不正”的界限,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饭店老板 张女士:开庭的钱退给我们了,罚款的那200块钱也退了,和挣到的钱都不一样,退回来的钱是对这件事情的肯定,我已经蹦起来了,很开心。

“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最终的判决,回答了张女士多年的疑惑,而她的这起案件,也引发了无数人的思考。在即将于下个月继续审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新增了正当防卫的详细条款。这意味着,不管案子大小,在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上,不是只有到了“罪与非罪”的地步才可能被激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分析,这是观念的扭转,要认识到正当防卫是公民自然的,而且是法定的权利,这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里增加正当防卫制度,可以说是在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体系,都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的概念,为我国公民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一个不算大的案例,正在推动一个法律条款的改变,不仅要谢谢张女士,也要谢谢围绕案件改判付出努力的人,否则,“正当”这两个字就会依然模糊,正义也会面目不清,但接下来,当法律条款完成了进步的改变,如何准确判断正当防卫举动,其实并不简单,需要司法人士更精准地给出答案,并让正当和正义真的被维护。

点击观看完整视频↓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