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为心爱的之人准备礼物,这些在所难免!但是如果过度消费,直接索要,分手后是否应该归还钱物呢?
最近,徐女士因为感情不顺,和相恋两年的男友提出了分手,不过男友却要求徐女士归还两年中自己在她身上的花销共计96万。
徐女士表示无法理解:“自己的青春难道就没有补偿吗?”
徐女士今年28岁,身高1.70左右,长相靓丽,身材高挑的她在一家公司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俞先生!
俞先生身高只有1.65,长相也不是很出众,但是好在俞先生名下有多家公司,第一次见到徐女士就被她的外表所打动,于是乎开始了求爱之旅。
起初徐女士并没有看上俞先生,毕竟从长相和身高两个人也不是很搭,但最终徐女士还是答应了俞先生的追求,原因就是俞先生出手阔绰,时不时的就会给徐女士发红包,最低的都是5200,最高的一次更是转账了11万元!
俞先生就这样成功地追到了徐女士,两人在一起后,俞先生也不想徐女士在外工作,并表示你每天吃喝玩乐就行,自己养得起她!徐女士自然没有反对,于是直接辞退了工作,做起了富太太的生活,为此俞先生还特意花了40万给她买了一辆宝马,用于今后出行!
不过,好景不长。就在两人交往两年后,徐女士以性格不合向俞先生提出分手,经过多次挽留无果后,俞先生表示希望徐女士把这两年的花销总计96万归还给他才行!
对此,徐女士无法理解,她认为男女在一起这些花销在所难免,而且自己也付出了两年的青春。
最终两人对簿公堂,经过判决,除了日常节假日的开销,徐女士需要归还86万给俞先生。
原来,事情根本就不像徐女士所说的那样,每一笔的花销都是徐女士向男友索要才得到的!
并且徐女士还以多方理由向男友索要钱财。俞先生为了照顾女友感受,让她认为自己不是保养她,也以各种理由给女友钱财,另外给女友买的宝马车,也是以结婚为前提下买给女友的,不过没想到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样!
还好俞先生看出了徐女士只是看重了自己的钱财,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意思,既然没有结婚的意思,那理应把之前所花钱财归还给他。
虽然最后判决徐女士要归还86万,但她很不服气,打算继续上诉!不过好在公道自在人心,徐女士二审败诉维持原判。
徐女士不仅要归还巨额财物,而且还要受到社会的舆论。
对此我觉得真是大快人心,两年居然能花掉90多万,这也就算了,谁让男友有钱不在乎,但是你不能享受完一切,就抽身离去吧!
虽说爱情中不能没有经济基础作为保障,但是靠钱财维持的感情也注定不会长久!
大家认为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欢迎留言讨论!你们是否也遇到过这种拜金女?